第八十三章 不再猶豫(保底第一更)

第八十三章 不再猶豫(保底第一更)

接下來的幾天,艾薇兒做嚮導,兩個人玩遍了洛杉磯……其實主要是玩遍了荷里活。

作為世界知名的電影中心,常勝不管是前生還是今世,都是第一次接觸這裏。他對這個地方充滿了好奇。

所以當艾薇兒問他有沒有什麼地方想玩的,常勝脫口而出「荷里活」。

艾薇兒帶着鴨舌帽和墨鏡,再加上她現在名氣還不算太大,所以完全沒有人認得出她來。

她可以不受打擾的和常勝好好到處玩一下。[

他們在荷里活的星光大道上合影留念,他們在中國戲院裏觀看電影,在派拉蒙電影城裏圍觀電影拍攝,晚上去日落台商業街的酒吧里喝酒……

每一天都只是在玩,但常勝卻覺得很充實——他從未像這次這麼瘋狂的玩過,什麼都不考慮,就是玩,去不同的地方,見到不同的風景,遇見不同的人,吃不同的東西,喝不同的酒——這日子過得有些頹廢,但卻真正放下了一切顧慮和其它雜念,就只是玩。

常勝不去想如何帶領華倫西亞在客場擊敗皇家馬德里這樣的問題,艾薇兒也不去考慮錄音時出現的問題……

※※※

幾天時間,他們把感興趣的地方都轉遍了,假期還有一天時間就結束了。

常勝要返回西班牙,而艾薇兒也要重新進入錄音室錄音。

最後一天,似乎不知道去哪兒玩好了。

「不如就隨便逛逛吧。」常勝提議。

艾薇兒欣然同意。

這一次他們沒有刻意去某個旅遊景點。或者去人多的地方扎堆。

他們就只是在街上漫目的的閑逛。

看到有意思的店鋪,便會進去轉轉,但什麼都不買,欣賞一番便出來。

有時候,享受這種隨意的逛街也挺有意思的。

常勝以前是和討厭逛街的——他雖然沒有陪女友逛街的經歷,但是他有陪自己媽媽逛街的經歷。在他看來,女人只有在逛街這件事情上不會有代溝。不管年齡,都是喜歡逛街的。女人天生就喜歡漂亮的東西。

她們對一切好看的好玩的新奇有趣的,五彩繽紛的。花花綠綠的東西感興趣。

就像是西方奇幻小說中的巨龍一樣。

常勝覺得甩開腳丫子讓自己快走一個小時,他未必都會覺得有慢慢走着陪媽媽逛街半個小時累。

不過今天沒有這樣的感覺。

兩個人就這麼走着,說着些閑聊的話。[

就像是在國內壓馬路一樣。不在乎目的地,也不在乎走到什麼時候。

走累了就找個地方休息休息,和其它那些旅遊者們一樣。

當他們經過一處街頭藝人賣藝的地方時,那位黑人歌手的歌聲吸引住了艾薇兒的腳步,她停了下來,靜靜聆聽。

常勝也在旁邊陪她。

周圍行人匆匆,他們是黑人歌手的第一批聽眾。

自從他們在這裏站住聆聽之後,漸漸有了其他遊人和他們一樣,站下來欣賞這位黑人歌手的表演。

這給那位黑人歌手帶來了不少人氣和金錢收入。

當他一曲唱罷,圍觀的人群中響起一陣掌聲。隨後大家紛紛上來把錢扔到了黑人的結他盒子裏。

常勝看着這個賣唱的黑人,想到了自己曾經的經歷。當初他在北京上大學的時候,正是各種亂七八糟念頭充斥自己腦海的時候,那時候自己有很多理想,對未來有很多憧憬和規劃。

比如做一個街頭流浪歌手。就是自己的理想,所以他苦學了兩年的結他,在臨近畢業的時候跑去北京的地下鐵通道里賣唱,希望有朝一日有人能夠發覺自己的才華,然後從此走上星光大道。

但可惜現實是殘酷的,他唱歌比五音不全的人好點。結他比那些音痴好點,但也僅此而已。在玩音樂的人當中,他根本不值一提,自娛自樂尚且可以,想靠這個生活就難了。

所以後來他理所當然地失敗了。

其實畢業最初他做過很多工作,他也有很多理想,但這裏面沒有一個是屬於做足球教練的——他把那個叫做幻想,不叫理想,就是只能在遊戲中yy,卻絕對不可能付諸實施的。

如果不是重生的話,自己會做什麼呢?

其實最初他一點都不宅的,他學結他,他擺地攤,他上門做銷,跳增員操,發過傳單……他什麼工作都做過。到最後一事成,他終於認命,在一家廣告公司找了一份收入微薄,連社保都不給交的工作,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把自己沉浸在fm的虛擬世界中,帶領着虛擬的球星們,拿下一個又一個冠軍,幻想着自己是世界名帥,可以將那些大牌球星們呵斥來呵斥去的。

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連出去找女朋友都懶得去。父母親給他介紹相親,他就以各種理由掉。

——房子都沒有,找什麼女朋友啊?

——我一個月就這麼點錢,連自己都養活不了,還養活老婆孩子?算了吧!

……

久而久之,他就成了別人眼中的宅男了。當然了,他們所在的那個家屬大院的人還沒這麼新潮,他們用另外一個詞來代替——「沒出息」。

他又想到了看過的一部日劇,裏面有一個小故事講的是有一種棒棒糖,人吃了就會發現自己的潛能,廢柴主角吃了很多,發現了自己很多的潛能,但都不適合用來賺錢生活,其中就有一個天賦是踢球,但只會顛球的球員,哪個職業隊會要呢?最好主角才發現其實他最厲害的潛能是犯罪天賦……

對常勝來說,重生或許就是棒棒糖。讓他知道了自己其實最大的天賦是什麼。如果沒有這次經歷的話,也許他到死都不會知道自己其實還能做足球教練,並且乾的還不錯……他的生活可能就會那樣一成不變,波瀾不驚地走下去,直至生命的盡頭。[

有的時候他偶爾會在沉迷於遊戲的時候想起那麼一個未來,然後感到惶恐和害怕。

然後他就會去悶頭大睡,睡一覺起來。還是老樣子。

沒有穿越的他現在正在上大學,正是想要練結他,做一個歌星的時候。他絕對想不到自己能夠和艾薇兒這樣的明星漫步在洛杉磯的街頭。心上這異域風情,在街頭觀看他人賣藝表演。

自己的命運就此分岔。

想的頗有感觸的常勝從口袋裏摸出零錢,走上前去。把錢放進了對方的結他盒子裏。

那位黑人藝人向常勝道謝之後,指著與常勝同行的艾薇兒:「嘿,女孩兒。你們是今天第一個來聽我唱歌的,作為感謝,我可以請你來唱首歌。」

帶着鴨舌帽,帽檐壓得很低的艾薇兒笑了笑:「這個,我五音不全,不會唱歌呢。不過我有一個合適的人選!」

說完她用力一,將常勝了出去。

「這位是中國來的流行歌手!他唱的很好聽的!」她還大聲向周遭的人宣佈。

這些遊人都是喜歡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人,紛紛起鬨。

「中國歌手?天哪!我還從沒有聽過中國歌手唱歌呢!」

「他們是用中國話唱歌嗎?」

……

常勝被艾薇兒猛地一下了出來。他愣了一下,隨後反應過來發生了什麼事兒。他回頭瞪了艾薇兒一眼,艾薇兒則對他笑的很燦爛。

那位黑人也在起鬨:「來吧,夥計!別害羞!當眾表演沒什麼難得!」

他以為常勝是羞澀緊張。

圍觀的觀眾們也發出了口哨聲和掌聲,鼓勵常勝上去。

常勝自然不會以為當眾表演而緊張。他大學還沒必要就去地下通道賣唱了,現在他更是一支西甲第一球隊的主教練,什麼大場面沒見過?

現在這都算是觀眾少的了。

於是他也不矯情,上前去接過了黑人遞給他的結他。

「哥們兒會結他嗎?啊……我忘了你是中國的流行歌手!」這位黑人挺熱心的,就是話癆一個,廢話屁話特別多。

把結他給了常勝。他就走到一邊,坐下來休息。

常勝把結他掛在肩膀上。

當他握住結他的時候,他深吸了一口氣。

真是好久都沒有摸過這個東西了……

他隨便撥弄了一下琴弦,聽了聽聲音,然後開始調弦。

看到他這麼熟練的動作,黑人歌手吹了聲口哨,表示驚訝。

而艾薇兒則始終保持微笑看着常勝。

她一點都不意外,因為他們第一次見面那次,就曾經聊過音樂,常勝為她唱過歌的。

常勝試好了音,他還沒想好唱什麼呢。

他愣了一下,然後一首歌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於是他撥動琴弦,開口唱了起來。

略帶沙啞的嗓音就像是有磁力一樣瞬間便吸住了那些聽眾們的耳朵。

一開始大家都只是湊熱鬧,誰也不會認為一個中國遊客,能夠唱的多麼好聽。

但是當常勝第一句唱出來之後,很多人的臉色都變了。

看熱鬧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認真的表情。

本來面表情地則眉毛一挑,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其實這個中國人唱的歌詞是什麼意思,他們根本聽不懂。

但音樂這門語言是共通的,好歌的魅力就在於你跟本不需要聽懂歌詞,你只需要聽旋律聽聲音,你彷彿就能夠聽出歌手所唱出的感情。

而常勝,這一次確實唱的很投入。

因為他自己的經歷與他看「哥哥」的經歷在這一刻融合在一起,都變成了他的經歷,他全部感同身受。

「聊望見了猶豫,達到理想不太易……」

即使有信心,鬥志卻抑止。

誰人定我去或留,定我心中的宇宙。

只想靠兩手向理想揮手!

……

艾薇兒這首歌從未聽過,以前大叔都沒唱給她聽過她。

她雖然覺得大叔唱的那首「海空天空」很好聽,但是這首也別有一番味道。

「問句天幾高,心中志比天更高。自信打不死的心態活到老!」

唱着唱着他就想到了自己的兩段過去,感情所致,他猛地嘶吼起來:「噢——噢——喔——我有我心底故事!親手寫上每段得失樂與悲與夢兒!」

「噢——噢——喔——縱有創傷不退避。夢想有日達成,找到心底夢想的世界,終可見!!」

是的,找到自己心底的夢想世界,終可見!

我自己穿越到這個世界來,就是為了實現夢想的。

如今正走在通往夢想世界的路上,雖然道路多曲折,沿途還佈滿了荊棘,有些地方甚至已經沒有路了,需要自己用刀劈砍,開出一條路來。

但走在這路上,卻能夠看到自己之前一輩子也看不到的風景。

成為職業球隊的主教練,成為那些以前自己只能夠在電視機前和報紙上,或者遊戲里yy的人物,帶領職業球隊在這個不見硝煙的戰場生拼殺,贏得勝利,和傳奇球星,和豪門名帥過招。贏得全場球迷的歡呼,當整座球場上空響起的都是呼喊你名字的聲音,也會激動的渾身發抖。當率領赫塔費戰勝了經濟危機,最終成功奪冠的時候,常勝真的有一種「整個世界的都在我腳下」的感覺……

這一路走來,到現在也不過才剛剛起了個頭,雖然遭遇了各種困難,雖然總是免不了被人嘲笑和質疑。但走的怨悔,不再猶豫。

因為他確信,這條路就是最適合自己走的路!

※※※

在下面看到常勝唱的如此投入,艾薇兒也有些觸動。

雖然她聽不懂常勝究竟在唱什麼,但是她想這首歌一定與大叔的經歷有關,否則他不會閉着眼睛唱的如此動情。

聽旋律如此激昂奮進,又不像是一首情歌……

她想起了大叔給自己講述的他過去的故事。

也許和那些過往的經歷有關吧。

※※※

一曲唱罷,圍觀的人群中爆發出了一陣熱烈的掌聲和口哨聲。

顯然,常勝的表現出乎了他們的意料,所以他們的反應就更熱烈。

在大家的掌聲和口哨聲中,常勝將結他還給了黑人。

黑人歌手開玩笑地說:「嘿,夥計,你以後不要再來唱了,否則我就沒生意了!」

常勝哈哈一笑,回到了人群中:「我們走吧。」

他對艾薇兒說。

艾薇兒點點頭:「大叔你唱的是什麼歌?」

「不再猶豫。」常勝答道。

「《不再猶豫》?」

常勝點點頭:「嗯,不再猶豫!」

這條路,不猶豫,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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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者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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