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好朋友

第六十九章 好朋友

第五更

八月,郭鵬就回家了,進門就收拾東西。

「你幹什麼?」王妃聽說兒子回來,結果他沒進正院,卻直接回了自己的小院,她忙自己過來了。

「收拾衣服去府河。」

「去府河做什麼?」

「鯤弟要收糜子了,我得去幫忙。」

「怎麼什麼都有你,現在別人家糜子都收了,地里的人多得很,他有錢,能找人幫忙。」

「再說,他們要搬家了,收了糜子就搬家。不幫收糜子,總得幫搬家吧,好些事呢。」

「你不是天天在營里忙嗎?」

「我請了假了,娘,過些日子見。」郭鵬拿上包袱就跑了,頭都沒回。

「活該你沒媳婦,這樣討得到老婆才怪。」王妃跳起腳在背後跳着,但看看人都沒影了。估計也沒聽見,「這個小子!」

「小王爺是一片赤誠。」幸珠笑着。

「你說,這樣的,找什麼樣的才能管得住?」王妃側頭看着幸珠。

「這個奴才真的想不出來了。」幸珠忙退了一步。

「別說你了,我都想不出來。真該聽王爺的話,給他找個一天打他三頓的丫頭才好。」王妃恨恨的說道。

幸珠『噗』的笑了,「那您怎麼捨得,再說小王爺的功夫多高啊,一般侍衛想打他都不容易。上哪找這麼好功夫的小姐。」

「就是啊!」王妃重重的點點頭。

「可惜辛少爺家沒有女孩,若是辛少爺有個妹妹就好了。長相好不說,小王爺又聽辛少爺的話,不過門地太低了!」幸珠扶住了王妃。

「也是,若是長成辛鯤那小子那樣,倒是不錯。門地不是問題,辛鯤小子要是考上進士,那門地就說得過去了。」王妃想想辛鯤的長相,臉黑了點,不過看得出之前很白。若真有個妹妹,倒是不錯了。又嘖了一下,「真是,盡說沒用的,他得有妹妹啊!」

「所以奴才才覺得可惜啊!辛少爺都那般俊俏了,那若有辛小姐,真不知道漂亮成什麼樣了。」幸珠笑着。

「盡說沒影的,王爺讓我找平凡人家的孩子,你說,我怎麼打平凡人家的姑娘。」

「王妃要不我們穿着素服去上香吧?找平凡人家女孩上香的地方,咱們也上香去。」幸珠忙建議道。

「這主意不錯,穿得樸素一點,能看到最好的一面。」王妃點點頭,一下子就興緻勃**來。

幸珠笑了。

郭鵬帶着人快馬飛奔著向府河跑去,後面的人也快馬加鞭,他們也知道是過去收糜子的,那些糜子他們也有份種,所以一聽郭鵬說要去收糜子,就忙跟着。他們也幫了忙的,自是想看看自己的成果。

辛鯤和蔡關一塊在看莊稼,蔡關細細的數着糜子上的穗粒,甚至還摘了一束下來,稱了重量。

「你有做筆記吧?」蔡關做完一切,回頭看着辛鯤。

「是,因為也是試驗,我也不知道會不會成功,所以每一步,都有記錄下來。回頭收成了,有了最終的數據,會一併交給您。」辛鯤點頭,她雖說是文科生,但是做筆記的習慣卻是從小養成的。蔡關之前有問過她,她也如是說,現在當然不會藏私。

「做得好,你之前做的幾種點心方子,我已經派人送上京了。不過那些都是點心啊!」蔡關還是一臉頭疼的樣子。

「糜子又稱黃米,用來煮粥,粥會很稠,也可以做米酒,非常清爽。它天生就該與甜味相配。當然也可以煮成黃米飯,沒有大米飯好吃,但是真的比大米飯的益處大。北方人愛吃麵食,做成類似玉米餅一樣的東西,也能成。不過應該不如玉米餅頂飽。」辛鯤想了一下,她特別想說,現在是物資豐富的時代嗎?肚子都糊弄不過去了,現在去想不好吃的問題。

「人心總是不知道滿足的。」蔡關不用她說,也知道她怎麼想了。

「不是有運河嗎?南方富庶,江南若是大熟了,以米易糜。南方人有錢,糖也多,讓他們做成黃米的各種點心,可以賣錢。而北方人可以用來吃飯。也可以當成西北的軍糧,哪有那麼煩。」辛鯤笑了一下,聽說到了八十年代中,新中國還沒解決部分農民的吃飯問題。現在這些人竟然還在擔心不好吃。

「幼稚!」蔡關拍拍手,輕斥道。

「是您想得太複雜,對百姓來說,豐收就是喜悅,朝廷又少收了稅,於是他們這一年,就不用擔心餓肚子,這就是幸福。若是朝廷能把往年的陳米、陳麥換他們手上的糜子,他們會感激涕零的。糜子比大米好存吧?」

辛鯤也拍了一下手上糜子皮,她當然知道蔡關在說什麼,不過她可不想去深究朝中貴人們的想法,沒想法才怪。但是,對於這種雞蛋裏挑骨頭的事,她懶得搭理。她是匠戶,以後,她除了管理祖父買的莊子之外,其它的事,她都懶得管了。

「怒飛常寫信來?」蔡關橫了她一眼,問了句題外話。

「是,他在神機營里玩得很開心。說神機營里有劊子手家的次子,有教他怎麼切冬瓜和香頭,說回頭切給我看。」

「切冬瓜、香頭?」蔡關怔了一下,這是什麼跟什麼?

「說是劊子手的絕活,白天砍冬瓜,晚上砍香頭。砍冬瓜時,先在冬瓜上划條橫線,然後隨手將冬瓜斬為兩半,下刀處與劃線不差絲毫才算練到家;砍香頭時,要看準線香的發光處,隨手一刀,不上不下剛好把火炭頭子切下來。如果練不好刀法,在刑場上就會出醜,這行當也就別想幹了。」

「他學這個做什麼?」蔡關張著嘴。

「我讓他學殺人,能名正言順殺的事,不就只有劊子手了嗎?」辛鯤笑了一下。

「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他第一次殺人是在戰場上,等著見血成了習慣,對敵時,他就比別人多一份從容,他活下來的可能性就比別人大很多。」辛鯤笑了一下,想想自己其實也是心狠的人吧?

她聽一位大姐說過,大姐的老公是警察,在兒子十八歲考上大學后,就帶他去警校打實彈,看吸毒的人。理由是,讓兒子知道『怕』字怎麼寫。

她就是想到這個,才讓郭鵬去練習殺人的。她比大姐狠多了,那是因為她知道,這個時代,跟二十一世紀不同,在這個時代,殺人與被殺,實在太平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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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品農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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