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終戰!(超級加長版)

第582章 終戰!(超級加長版)

曹雲接過九尾遞過來的卷宗扔到茶几上:「這案子沒得打,證據非常清晰。是一樁非常典型的過失致人死亡罪。」

九尾:「但是?」

曹云:「我沒說但是。」

九尾:「但是我知道你有但是。」

曹雲道:「證據是打不了,喂,你什麼時候回去?」煩死人。

九尾:「我給了工錢的。」說這話,九尾感到萬分委屈。

曹雲不理會,接電話:「你好……王行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近期比較忙。這樣,明天我出庭之後就去貴行……好的,好的,謝謝,再見。」

怎麼這麼煩呢?曹雲相信馬原是想給自己送點錢,可是自己現在真的不在乎百分十或者多少的投資收益。不過馬原也是一片好心,想幫自己打理錢財。曹雲不給銀行面子,也得給馬原面子。

「喂!」高山杏勾手指。

曹雲對九尾做個不好意思的表情,跟高山杏走。兩人出門,一路走向閉關之地:懸崖邊緣。

……

高山杏:「你住在越三尺偵探社……」

曹云:「呵呵,我知道我渣,老闆我知道了。我不是人,我是狗,我是畜生,我不得好死……」

高山杏一巴掌蓋在曹雲後腦上:「你最近幹了什麼?」

曹雲納悶摸頭:「怎麼了?」

高山杏道:「剛才物業保安經理聯繫我,說看監控視頻,懷疑你的車被跟蹤。你先告訴我,你在越三尺的偵探社到底做了什麼?你對越三尺做了什麼就不要說了。」

曹雲問:「老闆不用那麼緊張,我確實做了一些得罪人的事。但一切都在掌握中,我精準把控了每個人的立場和利益。好,我和你解釋說明,不過你得坐下來聽。」

曹雲將情況告知,然後分析厲害關係。高山杏聽的心情跌宕起伏。看,人家做渣男也是有宏偉的理由。不過曹雲說服了高山杏,曹雲確實把每個人都算計的清清楚楚。

曹云:「有人來了……桑尼?這是狗啊?快晚飯了他就來了?」

桑尼看見了曹雲,下車,和風雪說了幾句,風雪進入律師所。桑尼直接走過來:「不是來蹭飯的,不要用這種眼神看我。如果你們非要留我吃飯,我也能同意。」

「……」曹云:「好,請你吃。你餓死了事小,風雪是好姑娘,不能因為你受罪。今天找什麼理由來蹭飯?」

桑尼拿出錄音器:「案子,簡單詢問,最近有沒有見過廣本?」

曹雲和高山杏一起搖頭:「沒有,怎麼了?」

桑尼道:「廣本在大前天下午到達東唐,入住聖蝦酒店。第二天上午八點出門之後,一直沒有回酒店。酒店在昨天報警,鑒於廣本一些特殊身份,所以由本課長親自調查。」

曹雲心中道:你丫把廣本扣了?

桑尼:為什麼是我?

曹云:你要乘勝追擊,或者廣本找到你的把柄了?

桑尼:去死。

曹雲道:「廣本肯定在做壞事……越三尺呢?沒問她嗎?」

桑尼道:「你個畜生,你不知道越三尺出國了嗎?」難道時候兩人沒有任何聯繫。

曹雲一愣:「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桑尼:「你們沒談戀愛?」

曹云:「狗才談戀愛。作為我們這樣的有錢人,是不屑談戀愛的。我們只談風花雪月。」

桑尼:「別BB,見你還有件事。你明天要出庭了?」

曹云:「又怎麼?」

桑尼:「這個案子本來最多是社會新聞,類似的案子大家已經見識過,心裏上也接受了法律這條設定。但是明天的辯護律師是你,大家都在看,看你能不能把這類案子給掰了。」

曹云:「我是人,又不是神。你都說有類似的案件,自然是遵循舊案模式判決。歐陽逸知道這件事很難辦,就是意思一下,給親戚一個交代。表示儘力了。」

桑尼:「你騙傻子呢?昨天預審庭你為什麼不認罪?」

曹云:「警察干涉律師辦案,這是違法的哦。」

「我好怕哦。」桑尼:「就我個人來說,我希望你能輸。」

「為什麼?」

桑尼道:「因為你是辯護律師,讓這類案件再次讓大家所關注。在去年回答此類案件法律問題中,最高法已經說明,他們會充分考慮民眾們的普遍認識,加強對保護自己財產行為和見義勇為者的保護。正在研究討論:罪犯在犯罪期間是否享受人身由自權。犯罪期間怎麼定義?也是目前討論的重點。」

桑尼道:「我的看法是:在罪犯還未逃離視線階段,都屬於犯罪階段。因此普通民眾有權使用必要的武力終止其犯罪。刑偵中,作案后逃跑屬於犯罪行動的一部分。」

曹雲對高山杏道:「人證,一課課長要求我明天輸掉官司。」

高山杏驚訝:「這怎麼辦?」

曹云:「這說明晚上外賣有人買單了。」

草!桑尼無語,老子是朋友身份和你探討法律問題。不過曹雲說很有道理,自己這個身份是不能在現在向曹雲說出自己的觀點。

桑尼無奈道:「行,行,我看你明天怎麼贏。」

曹雲真的驚訝:「奇怪,你們為什麼覺得我能贏?」

桑尼道:「不是認為你能贏,你都贏不了,那以後此類犯罪最好直接認罪。」

曹雲左手放在右胸,紳士禮:「謝謝,這是對我職業能力一個極高的評價。」

……

九尾是第一次坐到辯護席上,法律對律師助理沒有嚴格的要求。但如果沒有律師資格證的助理,不能在法庭上發言。

得知對手是曹雲,原本檢控官司馬落突然發燒。司馬落不怕和曹雲打擂台。但是他怕在這類案子上和曹雲打擂台。不僅是勝敗的問題,身心都會被徹底的洗禮。

曹雲今天的對手是一位小姑娘,和曹雲年紀相當,比較起來顯得非常稚嫩。不過初生牛犢不怕虎,也許只有這樣的人才能打敗曹雲。

小姑娘檢控官面色嚴肅,開始開場白。一開場就火力全開。小姑娘先闡述了案發過程,案發事實,重要證詞等。補充說明,三年來發生過類似四起案件,被告都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入刑。

小姑娘原則上同情被告,但是法律畢竟是法律,如果被告願意認罪,她願意向法官求情輕判。

接着小姑娘批判了曹雲,認為作為一名從業很久的律師,應該知道本案的性質。可是曹雲卻在預審庭否認指控,這是一種非常業餘的做法。

曹雲的庭一向不缺觀眾,今天觀眾也坐滿聽審席。小姑娘句句誅心,讓聽審席上的觀眾們嘩然四起。

兩相比較,小姑娘口齒伶俐,鋒芒畢露。似乎不僅要贏官司,還想在曹雲臉上踩一腳。

在小姑娘口水飛流直下三千尺時,曹雲淡淡然坐着。在小姑娘說完之後,曹雲等待了十秒,見小姑娘確實不說了,舉手道:「申請證人出庭。」

本案有三名證人,第一位證人是當時的目擊者,他的出庭意義不大,因為監控拍攝了一切。第二位證人是貨車司機,他的出庭同樣意義不大。第三位證人,是手臂骨折的小偷,沒死的那位小偷。

無論事實多麼明確,辯護律師也有權詢問證人證詞。

曹雲站起來,手伸到袖子內掏啊掏,掏出一個膠袋,膠袋內是幾張被摺疊好的資料。這讓助理九尾看得目瞪口呆,這渣男竟然防備自己這麼緊。自己就奇怪,辯方根本沒有任何準備,怎麼打這官司。

由於人命案,小陪審團列席。根據最新消息,恐怕這類案件是最後一次有陪審團。之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才會有陪審團。

曹雲走到小偷王二面前:「王二,傷的嚴重嗎?」

王二:「很嚴重。」

曹云:「比起去年你從摩托車摔下來還要嚴重?」

王二:「是的。」

曹雲面向陪審團,有氣無力,疲憊不堪:「第一個問題就開始撒謊,心累。大家可以看醫學鑒定報告,相比他去年的傷勢,完全不是個等級的。」

曹雲再問:「王二,平時做什麼?」

王二:「上網,見網友,上網友。」

曹云:「費用哪來?」

王二自然不能回答偷,這會被累加,王二:「我啃老,怎麼?不服?」

曹云:「你父親在菜市場賣魚,母親在菜市場賣活禽。」

王二:「怎麼?怎麼?怎麼?看不起窮人啊?」態度很沖。

曹云:「不,你誤會了。我查詢了報稅記錄,你不是窮人。你父母是很辛苦,但是收入還是不錯的。從你父親去年平均每月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推算可以得知你父親每月收入三到四萬元。你母親也差不多。你們三口之家,每月有七萬元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看你身上的配飾,這套白痴……這套時尚服裝最少兩千元。鞋子,限量版籃球鞋,也要幾千元……是正版的吧?」

小姑娘檢控官:「反對,證人經濟情況和本案無關。」

曹云:「當然有關係,請有一點點的耐心好不好?」

法官左右看看:「反對無效。」老熟人了,自己如果做出反對有效的判決,曹雲要和自己開始講道理。

曹雲道:「王二,你高中畢業之後,父母花費了二十萬讓你進入一家專科學校……哇……」

曹雲驚訝:「王二,我們竟然是同行,你也是學法律的?」

王二:「怎麼?怎麼?我不能學法律是嗎?」

曹雲微笑以對,慢吞吞看稿子走到被告店主身邊:「店主,今年幾歲?」

店主回答:「五十二。」

曹云:「店租一個月多少?」

店主回答:「四百。」

曹云:「這麼便宜?」

店主:「是小區的小賣部,柴火房改的小賣部。」

曹云:「這樣?一天能賺多少錢?」

店主:「鄰居們買鹽,醋,煙等都會照顧生意,一天也有一百塊左右的收入。」

曹雲看草稿:「沒錯,低收入人群,報稅單看見了。你孩子呢?」

店主:「只有一個兒子,去年搶劫被抓了。」

曹云:「為什麼搶劫?」

店主:「我兒子有殘疾,在利福院工廠上班。我老婆腰椎不好,常年卧床,他賺的錢都補貼家用。到了年紀了,要結婚了,看上了一個姑娘。姑娘是個好人……」

曹雲道:「也就是沒錢約會?」

店主:「不,不是,姑娘也是利福院的工人,逛商場打壞了一個玉鐲,對方索要幾萬塊。後來專家鑒定,協調之後,賠償三萬元。姑娘是個孤兒,平時也沒有什麼積蓄。拿不出錢就要坐牢,我兒子一急之下就搶了一對情侶的包,手機,手錶和現金。」

曹雲笑:「哈哈!那我得恭喜你,馬上要和兒子團圓了。」

聽審席一片噓聲,法官:「曹律師,請注意場合,不要亂開玩笑。」

曹雲微笑以對,回到自己位置上,站着笑容一收:「本案死者,無業遊民,獨生子,父母名下三套房,價值兩千七百萬。本案傷者,無業遊民,獨生子,家庭存款一百萬,一套房子無貸款。本案被告,小賣部老闆,無任何房產,收入低微。」

小姑娘打斷:「辯方律師,法律是公正的,不偏袒富裕,也不偏袒貧窮。」

「但是法律就能偏袒壞人嗎?」曹雲臉色一正道:「兩個有錢的年輕人搶劫一個腿腳不便的老人,為什麼搶劫?他們缺這包煙錢嗎?不,他們身上衣服,褲子,乃至一根鞋帶都可以買很多包煙。那為什麼?因為被告好欺負,腿腳不便,不僅是搶劫的快樂,而且還有欺凌弱小的態變心理。」

曹雲指王二:「這位還是學法律的,意味深長!」

曹云:「本案不是盜竊,而是搶劫。偷東西指的是在他人未發現情況下進行盜竊。搶劫,是在別人知道情況下強行拿走財物。嚴格來說,是搶劫中的搶奪罪。」

曹雲走到王二身邊:「看,搶劫犯,穿的光鮮亮麗,站立在莊嚴的法庭證人席上。再看被告,衣裝乾淨,但顯得破舊,他作為被搶的對象,站立在被告席上。如果這也是法律,我希望陪審團你們今天就能改變這惡法。」

曹雲走到九尾身邊,摸了一把九尾的胸,九尾下意識一巴掌蓋過來。

曹雲懵圈數秒:「法官,她打我……她為什麼打我?因為我吃她豆腐,她下意識的打我。店主為什麼追出去?因為他的財物被搶了,他下意識的追出去。他被搶劫后,難道我們還能要求他保持和藹和平靜的心,微笑的目送劫匪遠去嗎?」

曹雲一拍桌子指檢控官:「你老公回家發現我強你后,我逃跑,他是不是應該請我慢走?下次常來玩?別說他追我,他即使敢罵我,我一激動,一生氣,心臟病發作算誰的?還有你!什麼之前案例,之前案例全部是錯的,泯滅人性,泯滅道德的錯誤。作為一個檢控官竟然有臉把這種案子拿出來做例子。拿着納稅人的錢,你摸摸自己良心,看它還在不在?」

曹雲指王二:「還有這等不知廉恥之人,搶劫后竟然還有臉索賠。」

曹雲深吸口氣,疲倦道:「但是,他們卻是對的。他們的臉是法律給的,他們不要臉是因為有法律撐腰。是,我承認,咬文嚼字,被告確實追了劫匪,劫匪確實因為被告追擊而慌不擇路。我也承認,被告追了幾十米,鍥而不捨……」

曹云:「很多人說,是歹毒的人才會為了一包煙把一個年輕人給害死?一包三十塊的煙代表什麼?算什麼?大家認識中都不算。但他算,被告算。一包煙就是他們家庭一天的伙食費。再看一包煙對兩個劫匪代表了什麼?什麼都不是,只是快樂,綁架法律欺凌弱者的快樂。」

曹云:「所以我恭喜被告和兒子團圓,最少在監獄里,他的溫飽沒有問題。最少不會有人搶他的食物。」

曹云:「這只是一個小案,我知道陪審團很忙,還有下一庭。本案事實清楚,我方全認,不存在疑義。節約大家時間,我已經說完結案陳詞。謝謝。」

靜靜數秒后,聽審席出現了掌聲,然後是一片掌聲,起鬨者喊:「說的好。」

法警立刻維持秩序,法官控制現場,讓現場安靜:「檢控官,做結案陳詞吧?」

檢控官剛才被曹雲罵哭了,好在有時間調整,開始拿了稿子念:「……被告為蠅頭小利,在預見對方可能存在危險情況下,仍舊大聲吶喊,追擊不舍,還朝被告投擲石塊,是導致車禍的最主要原因,鑒於……」

曹雲插口:「你還真不要臉了。」

法官一舉鎚子指曹云:「警告。」鎚子險些扔過去,這句話太傷人了。

曹雲舉雙手,接受警告。

小姑娘強忍眼淚:「鑒於以上事實,請陪審團判定被告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法官:「休庭十五分鐘,陪審團請給出最後結果。」

給?還給個屁?法官身經百戰,知道陪審團要麼決議不一致,要麼就判無罪。曹雲首先提到一個概念,惡法。這條法律不好,不對,最少在本案不對。曹雲提醒陪審團一個職能,陪審團具備造法功能。

曹雲在本案中始終了極其強烈的對比法進行辯護。這也是檢控官工作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死者雖然父母有很多房產,但父母對其非常失望,每月只給予基本生活費。傷者雖然父母很幸苦,賺了很多錢,但是父母要為其準備婚房和彩禮,每月也只給予他基本生活費。

這兩個年輕人的穿戴都是父母買的。他們確實是沒錢的人。曹雲更換概念,將他們沒錢偷煙,轉變有錢心理畸形搶劫香煙。檢控官對這些細節並不清楚,加之曹雲發動人身攻擊,讓檢控官難以招架。氣勢完全被曹雲壓制。

……

十五分鐘后,陪審團宣佈:「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過失致人死亡罪罪名不成立。」

……

出了法庭,迎接曹雲的是記者,很多記者,曹雲對鏡頭道:「本人曹雲,東唐著名律師,承接百萬委託,低於百萬請不要聯繫我。謝謝。」

記者:「曹律師,請問……」

「問你媽去。」九尾助理開車到達,曹雲拉車門上車:「先不回律師所,去東唐銀行,我約了行長。」

九尾開車:「如果死者是歐陽逸的親戚,那麼?」

曹云:「那對方應該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九尾無語:「我已經不知道如何評價。」什麼是法律?你曹雲就是法律。

曹云:「那就不要評價。只是一個工作而已。」

九尾:「有什麼可能能讓你滾出東唐呢?我現在認同越三尺所說,你是個BUG,BUG應該被消滅。」

曹雲哈哈大笑:「但BUG的存在符合法律精神。九尾,是法律需要我這類律師,不是我這類律師創造法律。」

九尾不置可否。

……

曹雲已經聯繫過行長,行長親自在銀行門口等待。一樓是營業廳,人不少。二樓是貴賓廳,人很少,一對一的服務。

行長請兩人在半開放辦公室位置就坐,自己也坐下,從自己抽屜中拿出一份資料:「曹律師,資料我已經填寫好,只要你這裏簽個名就可以。」

曹雲終於忍不住:「行長,到底是什麼?辦什麼卡?」

行長有些驚訝,而後恍然,微笑道:「稍等。」

行長走進自己辦公室,打開保險櫃,從裏面拿出一個非常漂亮的金屬盒子。將盒子放在曹雲面前。曹雲打開,裏面是一張卡,黑卡,曹雲拿起黑卡眼睛閃爍星星:「這就是傳說中的百夫長黑卡?」

卧槽!這卡厲害了。這卡不能申請辦理,只能邀請辦理。持卡人享受各種特權服務。什麼簽證?根本不算事。據說某持卡人女兒生病時想見明星,聯繫一下,明星就上門探望生病的女兒。一卡在手能讓飛機掉頭,火車讓道,各種民間傳聞都有。

無論傳聞真假,這張卡是一種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曹雲自認為自己的身家和地位是拿不到這張卡的。很顯然馬原做了擔保,或者是幫了很大的忙。

行長似乎看出曹雲所想,解釋道:「馬總邀請信中寫明,邀請曹律師成為頂級貴賓的原因是,曹律師是東唐最好的律師,沒有之一。單憑這一點,曹律師完全有資格持有這張黑卡。」

曹雲不動聲色,簽字,溫和的和行長握手道別。

下到一樓,曹雲拿出卡,語氣略微激動問:「九尾,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九尾苦笑:「卡。」

曹云:「代表了我的社會地位,代表了頂層人承認我的社會地位,代表了我的職業生涯巔峰。」

九尾被曹雲所感染,終於還是點了頭。曹雲說的完全沒錯,百夫長黑卡直接代表了社會地位,代表了曹雲的成功

曹雲看着黑卡,百感交集。這一步步走來,歷歷在目。

「百夫長黑卡?」一名儲戶看見曹雲手中卡片,不禁驚嘆一聲,周邊一片驚羨。

曹雲很滿意大家的態度,這是虛榮,但這也是肯定。站立巔峰,一覽眾山小,悶騷之人終得大道。哈哈!人生本就應該如此精彩。

曹雲背後一涼,側頭看見了一位晚裝紅髮女子,蕭依依?

蕭依依和曹雲對了一眼,鑽入人群中。

蕭依依?

越三尺……廣本失蹤……王牌……

曹雲腦子從沒有如此的清醒,也從沒有如現在運轉這麼快……

手機短訊里有金庫扣費的通知。廣本到東唐調查,發現金庫號碼,驚動蕭依依。廣本被酷刑之下死。蕭依依不會讓別人威脅自己,所以自己會死!

死?

曹雲突然感覺好好笑。蕭依依本是自己的王牌,怎麼就變成自己的死神呢?最擅長使用雙刃劍的自己,竟然最終栽在雙刃劍上。

哈哈,真是應了那句話:機關算盡太聰明。

往事如同電影快進一般,在曹雲腦海中閃現。而其他人只看見曹雲一手抓住九尾的肩膀,似乎努力要把自己撐立起來,但最終摔跪在地。

曹雲瞪大眼睛,雙手抱住九尾的小腿,身體不停的顫抖著。很快上半身栽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

律師所被高山杏賣了下來,在閉關山崖處修建了一個墓地。曹雲的墓地。在這裏,曹雲可以靜靜的思考,在這裏曹雲可以每時每刻看見海平線。

一年,一年不長,但這一年對很多人來說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年。曹雲遇害引發東唐地震,這口大鍋蓋在朱蒂社團的頭上。直接將劉浩和馬克被捕事件聯繫在一起。媒體驚呼黑色恐怖。此事引發巨大震動,也造成一系列法律重大變革。曹雲生平主辦案例進入大學,成為法學系學生精研的教材。

曹雲逝世一個月後,蕭依依拒捕,在家中被擊斃。

陸一航放棄檢控官理想,開始專心專職做一名律師。找到和自己職業匹配的立場之後,陸一航成為行內最年輕的耀眼新星。在接下去的歲月中,每當人們恭維他的成功時,他總是說自己的成就和自己的老師教導分不開。

九尾目睹曹雲遇刺精神崩潰。在接受半年治療后,破而後立,辭去檢察官職務,加入高山律師所,成為一位專辦刑案的女律師。

……

越三尺抱着一個嬰兒站立墓前,低聲對嬰兒道:「這就是你爸爸,世界上最聰明最笨蛋的爸爸。」

桑尼走上前,打開手提小冰箱,從裏面拿出一罐冰鎮可樂澆在墳前:「今天有空?」

越三尺:「祭日,帶孩子來看看他。」

桑尼:「呵呵,到現在我還在懷疑他是不是真死了。」

越三尺:「死在人生巔峰,也算一種圓滿。」

桑尼:「如果他再活下去,恐怕沒有人能制衡得了他。」

越三尺:「是的,我都想殺了他。」

桑尼看曹雲墓碑許久:「孩子叫什麼名字?」

越三尺:「曹越。」

桑尼點點頭。

兩人自看墓碑不再交談,回憶故人往昔。

在墓碑上寫着簡單一句話:東唐第一律師曹雲之墓。

(全書完)

PS:新書大概月在本月下旬左右開始連載,堅持都市,希望大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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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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