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2章 地獄皇后(十三)

第1742章 地獄皇后(十三)

第1742章地獄皇后(十三)

伏爾泰曾經說過:懷疑並不愉快,但深信不疑未免荒唐。

女人就是如此,她的心裏一次只能愛一個人,當她的心全在丈夫身上的時候兒子就成了附屬品,而當她的心全放在兒子身上的時候,丈夫就要位列第二。

不論是納西沙·馬爾福還是莉莉·波特都將孩子放在了第一位,為了他們,她們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性命。

這確實是人們讚揚的母愛,同時也是女人的一種心理,她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留給他。

羅馬時期的人可不是這樣,兒子如果不強壯要被扔到棄嬰場,她們的感情更傾向丈夫,就像戲劇美狄亞唱的,那時候的女人將愛情視作比生命還重要,從不理會即將降臨的災難和困苦。因此,當美狄亞得知伊阿宋背叛她的時候,那個曾經事事為伊阿宋着想的公主一下子變成了復仇女神,將伊阿宋的繼承人以及他的新歡都給殺了。

同樣一個女人要是心裏沒有那個男人,她就對那個男人缺少關心和愛護,只會從男人手裏汲取,而不是為他付出,她計較的永遠是自己的得失。

像艾琳·普林斯一樣跟托比亞斯內普跑到貧民窟去生活?那怎麼可能?約瑟芬那樣的女子,她可以是為了兩個孩子而在社交界混跡,也可以打着為了兩個孩子的幌子,騙情感單純的男青年跟她結婚,幫她還債。

男人看女人有的時候看不清,像盧修斯·馬爾福這樣的男人什麼樣的女人沒見過,扎比尼夫人接了七次婚,每結婚一次她就變得更富有,但即便如此她的名聲還是要比貝拉好聽,畢竟是她利用男人,而不是被男人利用,就像克里奧佩特拉征服凱撒和安東尼,不是像貝拉一樣為了伏地魔家族和自己的名譽都不要了。

她愛黑魔王勝過愛自己的丈夫,當她知道黑魔王失蹤后拷問了另一個七月末出生男孩的父母,隆巴頓夫婦。

像她這樣的女人最好的歸宿就是阿茲卡班或者是瘋人院,但她卻被放出來了,伏地魔很信任她,甚至包括他的魂器戒指都交給了貝拉,讓她下布萊克家族最擅長的詛咒,有沒有可能伏地魔將製作魂器的方法教給了她?

沒人希望他們回來,就連茜茜也不希望貝拉回來了,因為她在最後關頭為了救德拉科選擇了背叛伏地魔,對他說了謊,這對貝拉來說是不可饒恕的。

貝拉連西里斯布萊克,這個布萊克家族最後的直系男性繼承人都下的了手,何況只是姐妹。

更何況那段被食死徒佔據自己家園的生活她過夠了,關於伏地魔可能回歸的事盧修斯一點都沒有跟納西沙提,她就和大多數人一樣,厭惡哈利·波特動不動就說他額頭的閃電傷疤疼,很可能他還思念著那段上頭版頭條,被人關注的歲月。

一個沒有父母的孤兒渴望被人關注不是正常的么?

伏地魔也很喜歡演戲,他每次出場都很華麗優雅,那張俊美並且充滿了黑暗魅力的臉能讓不少涉世不深的女孩為他着迷,貝拉一直覺得自己是特別的,因為她的忠誠,因為她的瘋狂,還有她什麼都敢做,包括用不可饒恕咒折磨人、殺人,這些都不是尋常女孩兒能幹的。

70年代利物浦的嬉皮士演出結束了會有一大群崇拜者在後台想要見他,那時會有保鏢維持秩序。

伏地魔「表演」完后貝拉永遠跟在他的身後,哪個女人敢擅自靠近就會用鑽心咒或者是別的惡咒給她來一下,誰會傻到和貝拉特里克斯理論?

就連公認好欺負、膽子小的赫夫帕夫女孩兒也會因為「牙刷和男友不可共享」和人打架的,抓頭髮、咬人、滿地打滾用腿踢,那場面絕對無法將之與文明和淑女聯繫在一起。

哦,鬧成那樣真丟臉,她連說這句風涼話的圍觀者一起打了信不信?

利維坦本身就是和貝希摩斯一樣的洪荒巨獸,代表的原罪之中的「嫉妒」,在《希伯來聖經》裏還是一種可以與撒旦相提並論的怪獸,是可以毀滅世界的妖魔。

然而在閃米特人眼裏,利維坦代表的是豐饒之神和自然之神。

人類區別神與魔的標準是對自己是否有利,比如阿加門農所率領的奪回海倫的遠征軍,他們的船需要風力驅動,為了得到阿爾忒彌斯的諒解,他差點獻祭了自己的女兒。

幸好狩獵女神最後看不下去男人的瘋狂,把作為祭品的公主帶走了。

埃及人駛往冥界的太陽船則最討厭遇到風浪,尼羅河的水總體還是平靜的,船是埃及人主要的出行方式,即便西克索斯人將馬和戰車引入了埃及,馬和車也沒有取代船,成為埃及主要的交通方式。

在埃及神話里,風暴之神塞斯就成了混亂的外國神,即便它曾經一度是埃及的至高之神,地位比塞特還不如,至少塞特還是驅趕外來者的神靈,雅赫霍特普還用他的頭作為自己權杖的「權柄」。

人類曾經將過去信仰的神舉得有多高,砸下來、毀滅它的時候也有多狠,曾經保護巴黎的聖女熱納維耶芙的遺體被人抬着在城裏祛除瘟疫,後來在法國大革命中燒成了灰燼,修士們想盡了辦法才留下了那麼幾塊殘骸。

不只是人想一直高高在上,連神也一樣的,不過隕落就是隕落,就算是神隕落後也只剩下名字。

這些名字一開始會記錄在書上,然後是神廟的岩刻上,等刻在石頭上的名字也風化得看不清,又或者石料被後來者剷平后修蓋別的建筑後,就只剩下口口相傳的故事了,等傳說這個故事的人也沒有了,那麼這個神也就徹底消失了,又或者它們會以魔鬼的樣子重新出現,用來承托新神的偉大。

1689年光榮革命之所以兵不血刃就結束了和斯圖亞特王朝在1665年黑死病襲擊倫敦時的表現有關。國王帶着貴族跑了,留下市政官員主持大局,不論他們用煙熏的辦法驅趕瘟疫有效沒效,市民是看到了的,人民對國王失去了信心,而他們又對留下來的官員們有好映像,這些官員很多都是非世襲貴族擔任的。

世襲罔替是最簡單、和平的權力交接方式,不過對於不在這個世襲貴族體系裏的人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尤其是沒有一個足夠的權威能夠告訴他們,上帝的意志就是這樣,它已經預先知道未來將如何發展,你是想犯罪下地獄還是得救贖上天堂?

每個人都要完全為自己的命運負責,以前的人覺得一個人如果受罰了,肯定是犯了罪,黑死病爆發時有很多人拿着繩子鞭打自己的背以示贖罪。

還有一個倒霉鬼約伯,他成了魔鬼和上帝的賭注,魔鬼讓約伯變得又窮又病,兒女都死了,誰要是遇到他的情況都會懷疑神的存在,他的朋友讓他好好想想自己做了什麼該挨神罰、不道德的事,這便是與受害者無罪論對立的受害者有罪論了。

最後是神在旋風中出來對約伯說明了緣由,你悲慘不是因為你做錯事,有些事你無法明白,因為你不是神。認識神、相信神、遠勝於逾越神,就像是那個《當幸福來敲門》裏的父親,他寧可睡在地鐵廁所里也沒有和其他誤入歧途的人一樣搶劫,然後他和約伯一樣,享受到了祝福,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如果一個人做了好事就該被獎賞,做了壞事就要被神懲罰,那麼是人決定神的行為,還是神決定人的行為?主奴關係是不是搞反了?

約伯是做了好事也要被懲罰,這樣的神是喜怒無常的,人類只是上帝和撒旦手裏的玩物,他遭了那麼多罪還是堅定得相信神,甚至於比以前更信仰了,這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事情結束后約伯還要為上帝耍了他的行為找借口和理由,他以自己證明神的信徒比魔鬼的信徒更虔誠,他是多麼榮耀啊,讓他指控上帝是當然不可能的。

在這裏神的公正性和自由性出現了矛盾,要麼不公正,要麼不自由,神按照獎善罰惡的規矩對人進行獎懲就失去了自由,如果他想懲罰誰就懲罰誰那就不公正,神學就想了個辦法,神降下律法,又賦予人自由意志,尊不遵守法律是人的事情,這樣神和人都自由了。

人類對律法修修補補,試圖讓它保持公正,證人在法庭上作證的時候需要左手摸著聖經,右手舉起掌心示人,並向上帝發誓所說的一切句句屬實。

不過他口頭說的和心裏想的可能是兩回事,然後法律里就有了偽證罪以及「超越合理懷疑」原則。

在民事訴訟中,被告只要提供足夠證據,被告就可以被宣判有罪了。超越合理懷疑則必須要證據經得起一切合理質疑的推敲,塞勒姆女巫指控雖然有很多受害人,她們經歷了很多痛苦,不過她們沒有死,也就不在刑事案件範圍內的超越合理懷疑的舉證範圍內了。

雖然巫術指控一旦成立,被告都要被絞死。

這是完全不對等的,但這就像約伯被上帝和魔鬼考驗一樣,人類無力掙脫,一定要出現「被施咒致死」的案例出現,外面質疑的聲音才能傳進法庭里。

事實上是在1692年5月17日,法庭宣佈一個名叫丹尼爾·威爾金斯的17歲少年咽氣后,一份由32人簽名的請願書才被送到波士頓,起草這份請願書的是帕里斯哈佛的同學約翰·懷斯,他們認為普洛克特夫婦沒有一點邪惡,是友善的鄰居和虔誠的信徒。

當然這也許和伊麗莎白·普洛克特懷了九個月身孕有關,這32人中有人舉證,有個作為人證的女孩承認那些事情都是編的,不過是為了好玩,還有兩名男子證明自己偷聽到帕特南母女教莫西·劉易斯做偽證,但是法院駁回了質疑,普洛克特夫婦依舊有巫術罪。

將少年丹尼爾·威爾金斯詛咒死的人,據少年生前所說是約翰·威拉德,並不是普洛克特夫婦。

約翰·威拉德是男性,30歲,審判開始后是村裏的助理治安員,曾經在帕特南農場工作,有家庭暴力史,遭他的親戚和鄰居痛恨。如果用超越合理原則對約翰·威拉德進行審訊,那麼救下來的也是個家庭暴力犯罪者,但是這麼做可以引發陪審員對指控者們最大程度的懷疑,有一定幾率可以推翻其他的巫術指控。

多麼英雄主義,充滿了荷里活式在世界末日邊緣力挽狂瀾、振奮人心的劇情效果,事實卻是「女巫們」已經被送往了絞刑山,挨個執行絞刑了。

3月5個人被指控,4月25個人,5月則有50個人,在第一個被套上絞索的布里奇特·畢肖普之前,莎拉·奧斯本已經死在監獄里了。

巫術恐慌還在繼續蔓延,並且越滾越大,任何一種徵兆,比如嘔吐、奶牛死了都有可能是被巫術襲擊的徵兆,為了不讓自己成為被告,人們爭先恐後得發起巫術指控,好讓自己站在原告席當被害者。各種指控迅速積累,這種情況嚴重到總督菲普斯不得不放下防務,來到塞勒姆處理的地步。

因為贖罪券的問題,路德宗誕生了,路德認為恩典是沒有任何交換性的,不能用錢買,努力做善事也不能獲得,所有的行善和禱告都必須出自純粹的虔誠,信仰必須是無條件的,不能為了好處才祈禱。

清教徒承認這個理論,實際上卻難執行,路德沒有給人留餘地,人以後得不得救贖,上天堂還是下地獄都是完全按照上帝意願隨機的事了,跟個人努力完全沒有任何關係,那人怎麼知道自己是被選中的人呢?

這就逼着人想方設法得找方式去追求確定性,於是信徒們產生了一種工作倫理觀,他要去找一些徵兆,證明自己是被選中的人。

那麼什麼徵兆可以證明呢?既然神讓人來到世間從事某樣工作,這個工作就是他的天職,如果一個人能夠埋首於他的天職,這就是一個救贖的徵兆了。

在這個目的下工作的目的就不是為了消費享樂,而是為了榮耀神,這就將努力工作和禁慾聯繫起來了。

幹活拚命又不消費,這就成了資本,資本用來擴大自己的工作,賺更多錢,這樣就促成了資本主義的發生。

雖然一開始人們將努力工作當作救贖的徵兆,後來實際操作中卻發現可以把它當做一個上升的途徑,信徒們覺得自己過上優渥的生活是自己的努力和上帝意志的結果,我虔誠、我努力、我成功、我得救,精英主義就此萌芽。

這就是精英主義從神學體系促成資本主義的演化過程。

美式精英主義不僅僅是剝削財富,還包括了精神方面的壓迫,努力提高自己會成功,你失敗就是你不努力,這不僅是一種羞辱,更剝奪了低收入勞動者的尊嚴和社會價值,讓他們覺得自己從事的工作對社會是沒有價值和意義的。

同時最關鍵的是教育壟斷。

學習需要時間和金錢,這也是馬克思所說的,資本主義壓榨勞動者的剩餘價值和時間,這就和早期清教徒認為所有的行善和禱告都必須出自純粹的虔誠,信仰必須是無條件的,不能為了好處才祈禱一樣,認同卻無法實施,沒給人留餘地,時間對人是公平的,一個人24小時,除掉工作時間8小時,如果要壓榨時間騰出來學習就只有睡眠時間了,又不是人人都是達芬奇那樣的人,或者是拿破崙一樣泡澡就能恢復體力了。

睡眠減少有猝死和抑鬱症的風險,精英們普遍有「絕望至死」病症。抑鬱症患者對生活感到絕望,那不是單純靠吃藥能解決的。

如果富翁們只是想保留財產,那麼可以辦信託,孩子可以一輩子吃穿不愁,快樂得度過,財富積累的速度可能快過他們揮霍的速度。

不過新貴族將孩子們送去名校不只是為了鍍金,還要鞏固一個觀點,成功是努力獲得的,這是一種變相的新世襲制度,畢竟不是誰的父母都能拿出100萬美元的支票參加俱樂部,他的親戚朋友也沒有哈佛校友能介紹他入學。

就讀名校不僅是有錢人的虛榮遊戲,還是一種可以光明正大詆毀、羞辱輸家的方式,如果說光靠個人努力完全不考外力,這就是公平競爭,然而實際情況是外力因素不可排除,時代、技術、行業、遺傳和天賦上的差異都是存在的,個人的才能和興趣是不是符合時代的需求也是個參照物。

70年代的嬉皮士不相信名校,他們相信搖滾樂,那時候搖滾明星可比學校里的書獃子受女孩歡迎多了。

父母創造了那麼好的條件不就是為了子女能像少受挫折么?結果他追求女孩還是處處碰壁,失去了自信,成了父母眼裏的好孩子,同齡人眼中的失敗者。

那個時代的人不穿得五顏六色、奇形怪狀,和老頭一樣穿着白襯衫會反而被人當怪胎。欣克利只是對耶魯女孩朱迪感興趣,但他太害羞了,都不敢去接近她,那麼要怎麼獲得她的注意呢?他又不會搖滾,彈結他什麼的。那種人絕對在父輩眼裏是「失敗者」、「社會渣滓」,不會讓孩子去學的。

於是就出現了里根會被一個「耶魯男孩」刺殺的案件了。

大多數男性會在同齡和比自己年輕的女性群體中尋找配偶,在同齡人中為了獲得認同感,比如大家都會游泳,他不會,不用父母逼迫他自己也會學的。

哈利更多時候選擇男性對象學習,需要安慰和諮詢時找女性,這是一個普遍取向,他的女朋友也是同齡人和比較小的,同時他的人際關係也不錯。

那些選擇年紀大女性的男性很多都不合群。

他有自己的想法,年輕的身體「保質期」長,但哄女孩開心太累了,別人談論某個女孩很起勁的時候他卻冷眼旁觀。

成熟女人已經「懂事」了,她們看問題的方式也和小女孩不同,至少她們沒有資本和那些小女孩兒一樣,在法庭上編故事是為了好玩,並且還有可能因為年紀小就獲得原諒。

她們必須為自己的命運負全責,甚至還要作為監護人,為別人擔責任。

命運是不公平的,誰不想一輩子都做幸福快樂、無憂無慮的孩子呢?

但是地球繞着太陽轉,轉一圈不止樹木留下年,不是所有的事物都是按照初衷設計的那樣發展的。

這是人們不努力的原因導致的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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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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