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9章 地獄皇后(二十)

第1749章 地獄皇后(二十)

第1749章地獄皇后(二十)

如果說塞勒姆打破了人們對田園牧歌愛情的幻想,那麼安多弗則比塞勒姆更加絕望。

這倒不是說安多弗經歷了一場天災,而是這隻有600人的小村落比塞勒姆這個有8000人的鎮還要死氣沉沉,不論怎麼說塞勒姆也曾經和波士頓一較高下,差點成為馬薩諸塞的首府。

「獵巫」好玩的地方就在於反抗,不論是她們在法庭上拚命為自己狡辯,又或者是試圖逃跑,那種哭哭啼啼,被丈夫、兒子、兄長揪著來認罪的「女巫」看着不但不讓調查者們覺得厭惡、痛恨、恐懼,反而讓人覺得憐憫。

她們就像是荒野里的羔羊,當時的印第安人已經被和狼、魔鬼混為一談。魔鬼總是在荒野上出現的,摩西帶着以色列人流浪以及耶穌在荒野旅行時就遇到過,男性指控她們與印第安人睡覺。僕人會指控女主人,但女主人不會指控僕人,妻子不會指控丈夫,但丈夫不會提出誹謗訴訟維護妻子。這些女人們要忍受長時間的站立、不睡覺和被無情質問的痛苦,更何況堅持清白就等於證明自己罪大惡極,所以安多弗的女巫們承認得特別快,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該信什麼,其他人開始相信別人告訴他們的一切。

有一個在小學擔任校長的兄長,他有的是辦法讓孩子說實話,他警告妹妹不要說謊,她就是一個女巫,女孩懇求着說「好哥哥,不要這樣說,如果我承認了才是說謊,我該如何向上帝交代?」但她的哥哥依舊不為所動,堅稱她與撒旦同謀,他不能眼睜睜得看着那麼多好人被她蒙蔽,她不承認終將被絞死,最後女孩受不了在精神上的折磨,以至於她告訴執法官儘快把她送到監獄里去。

也許對這些農民來說女人的價值與母牛或者傢具差不多,再不然就是原罪的化身,需要嚴加管教,這些女孩的口供通常都是「我一直是個不聽話的——」,然後又聽話得把別人跟她說的一切重複了,一開始科頓·馬瑟聽說安多弗出現了那麼多巫師還很詫異,專門跑來看了一次,後來他也受不了這些村民,開始調查理查德·卡里爾所說的惡魔洗禮的地點了。

大約在17世紀中葉,清教徒中獨立出了一個宗派,因施洗方式全身浸入水中而得名浸禮宗,他們反對嬰兒受洗,堅持成年人可以選擇是否接受浸禮。除了洗禮之外,這個宗派沒有任何禮儀規定,包括聖餐禮。牧師由會眾聘任,不設執事,在教義和禮儀上非常自由化,並且最關鍵的是無須神職人員和教會為中介,信徒們就能直接感覺到與上帝的聯繫,這一點是與清教徒一樣的。

原本的目的是為了反對神甫集團的專橫、腐敗和繁文縟節,追求在上帝面前簡單、實在、人人平等的信徒生活,後來就發生變質了。清教徒們很快發現人們難以接受徹底的神恩說,如果個人得救贖與否都由不得個人自己,與個人努力做好事壞事無關,那總可以找一些徵兆和跡象。這份工作以前是牧師乾的,比如贖罪券這個東西,牧師有解釋權,是以前的聖徒的功德積累下來,他們自己被救贖後用不完,可以賣給買贖罪券的罪人供他們贖罪。

清教徒覺得成功是自己掙來的,成功就是神恩,就和聖徒們所行的事差不多,當時的職業一次不是「job」,而是「calling」,類似使命召喚,在徵兵廣告上經常看到這個詞,它是具有一定宗教含義的,代表上帝安排的任務。成為富翁是上帝的安排,成為將軍也是上帝的安排,破產不是上帝的安排,打敗仗當俘虜不是上帝的安排,這個時候信徒不該怨天尤人,而是尋找別的「calling」,破產的可以去當軍人,被俘虜的軍人可以自稱是商人,與印第安人做毛皮生意,只要他能埋首其中,就是這個人已經被選中得救贖的徵兆了。

世界是我們的修道院,塵世里的工作是我們的修道方式,是上帝安排的任務。

天職會讓財富增值,如果有人問何能曉得神在他身上的旨意,答案看神賜予他的產業便可得知了。

這就形成了一種霸權,輕蔑落敗者,仰慕勝出者。不過那時候還沒有形成精英主義,也沒有將有錢就有道德等同,否則賈爾斯·科里和菲利普·英格里希也不會因為劣跡斑斑而被指控,並且無人像為麗貝卡·納斯一樣為他們求情了。

精英階層的特徵有一種傲慢,覺得自己比貴族多元開化,卻不相信世界上會有安多弗村這樣的人存在。大專學歷對他們來說已經是很低了,小學老師不該是甜美的女老師么?

事實上21世紀依舊在某些地方存在清教徒,他們會在成年後離開村子一年,決定是離開父母在美國大眾社會生活,又或者重新回村子生活,在這一年裏他們會過得很放縱,但他們絕大多數都會選擇回村子裏去,作為清教徒時他們出行依舊靠馬車,彷彿他們依舊生活在300多年前。

精英們離開了「電」,幾乎就如同進入了叢林里,如果後面再跟着一個拿着獵槍追捕他們的人,那就可以拍一部驚悚片了。

更糟糕的是那些人是他們的鄰居,因為對未來的不確定,很多底層人開始相信占卜、巫毒,就和幾百年前的清教徒相信占卜,來找他們所謂的「徵兆」,安多弗這個小村子裏連個占卜師都沒有,他們要共享塞勒姆的占卜師。

照道理那些給人看手相的應該首先被當作女巫抓起來,塞勒姆女巫審判的特點卻是供述,莎拉·古德和布里奇特·畢肖普是一看就是「女巫」的類型,莎拉·古德供出了奧斯本,奧斯本又把別人供出來,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多,現在惡魔乾脆直接開起了派對,他以一個戴着高冠帽男人的形象出現在安多弗的一個果園裏。

他在那裏接見了兄弟倆,以前安德魯說話時結巴,見了魔鬼后說話就順暢了,在兩個月前,當塞勒姆的牛奶發酵成黃油,村民播種玉米時,大批女巫降落在帕里斯家的草坪上,她們最遠的是從康涅狄格來的。

草坪上放着一張大桌子和椅子,魔鬼坐在聖餐桌的一頭,麗貝卡·納斯和伊麗莎白·普洛克特一邊念咒,一邊分發紅色的麵包和血酒,當時阿比蓋爾·霍布斯母女也在場,麗貝卡讓她們相信她們喝的是血,卻比葡萄酒更甘美,被選為「地獄皇后」的瑪莎·卡里爾也在負責倒酒,很顯然如果司酒代表着皇后,那麼皇后候選人就不只一個了。

至於麵包則紅得像生肉,而且量不多,不是每個人都分到了,瑪麗·萊西的外祖母安·福斯特就沒分到,幸好她自己帶了吃的。

理查德·卡里爾的弟弟安德魯·卡里爾喝了酒,卻沒有吃東西,並且因為坐太遠,聽不到魔王主持的聖禮時說了些什麼。

後來魔鬼拿出了一本書,眾人有的用血,有的用手指,有的用木棍和筆,還有個人在白色樹皮上寫了自己的名字。

魔鬼答應了理查德要給他新的衣服和馬,用土地和房屋來誘惑安德魯,它替一個為一大家子人生計忙碌的農民償還了債務,還給一個安多弗木匠民兵上尉的位置。

而這些許諾的條件是幫助他推翻教會,並且取消審判日,去除恥辱感和罪惡感,讓眾生平等,瑪莎·卡里爾則吹噓自己會像個牧師一樣打理地下的一切。

卡里爾兄弟供出了懊悔的證詞后兩天,約翰·普洛克特開口要了一些紙,作為第一個被逮捕的男人,他自四月底就被關在波士頓監獄了,後來他的家人幾乎全部被捕入獄。

在鐵窗里他寫了一封請願書,之前他也曾作為嫌疑人出庭作證過,但這並不能讓他從被告變成原告。

法庭書記說卡里爾兄弟被押解出去時手被捆了一會兒,不過約翰·普洛克特看到的卻不只如此,一開始安德魯·卡里爾不想承認任何事,直到五花大綁被倒掉起來,以至於鼻血噴出后他才開始招供。

如果不是有官員干涉,這種酷刑會持續一整夜,關鍵是普洛克特的兒子也被倒掉起來了,所以他要來了信后,寫給了波士頓五名有名的牧師,包括科頓·馬瑟的父親英格索爾·馬瑟和塞繆爾·康拉德,他認為有同情心的人。

他在信上說一場可怕的司法不公正將要發生,他不只是為自己發聲,也是為他的獄友們發聲,他們全部都是無辜的。在踏入法庭前,嫌疑人們已經被定有罪,他們的產業大多也都不復存在。在約翰·普洛克特被捕后,喬治·科溫突襲了他家十五英畝的農場,販賣和屠殺了牛群,沒收了普洛克特的財產,沒給他家裏年幼的11個孩子留下一丁點食物。

普洛克特沒有像卡里那樣怒斥法庭,也沒有像奧爾登那麼激烈反駁指控,也沒有中傷那些女孩們,他請求牧師們,要麼指派別的法官,要麼減少偏見,塞勒姆法庭上的人和治安官一樣殘忍,能不能多派點牧師來,他要求的只是一場公平的審判。

英格蘭很早就撤銷宗教審判所了,可能普洛克特沒聽說過神判裁決以及「鑽水」法,才想出讓牧師來當審判長的主意。

他的審判是8月2日進行,8月1日的那天上午,牧師們在哈佛大學的圖書館二樓集會,討論關於塞勒姆審判的話題,他們認為可能有人被無辜牽連了,這些牧師里包括普洛克特寫信訴求的三位。

在民事司法中,無罪之人很少受到法院審判,而牧師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為某些人免罪,只要他們努力確保某些案子不會走到開庭審理那一步就可以了。馬薩諸塞有巫師不假,但斯托頓的法庭太冷酷,居然一個緩刑都沒有,這使得犯人不計後果得越獄,在塞勒姆法官下令逮捕安多弗嫌疑人的兩天後,卡里船長的妻子竟然掙脫了她那副八磅重的枷鎖,嫌疑人菲利普·英格里希和他的妻子也逃得無影無蹤,還有一個名叫伊麗莎白·科爾森的16歲女孩,當法庭發出逮捕令時她已經不見了蹤影,據說她已經逃到了波士頓,治安官和一個手下正在到處找她。

他們帶着狗,這根本不像是在抓捕犯人,而是在獵捕動物。

協助英格里希夫婦逃跑的穆迪牧師也在會場,不過他不能有任何異常表現,牧師也不是安全的,伯勒斯就是例子。

伊麗莎白·科爾森就像是個鮮嫩多汁的獵物,獵巫,尤其是年輕漂亮的女巫,能激起人類的嗜血本能,她要是老一點、丑一點,也許治安官們就會去追別的巫師了。

可惜馬薩諸塞沒有多少森林了,否則跑到森林裏可能還會安全點。

如果沒有一個權威宣佈他是上帝差遣來的,並且他頒佈的法律也是來自上帝,那麼其他人就沒有服從的義務,這是利維坦中關於基督教國家體系的描述。

有那麼一個牧師,道貌岸然得告訴那些祭壇下,坐在長椅上的信徒們說:我們生來就是平等的。

還有那麼一個牧師,他告訴也告訴長椅上的信徒們:我們生來並非平等的,死去時也不會如此,那麼我們為什麼在活着的過程中要假裝平等呢?

這兩個牧師誰看起來更像是惡魔假裝的?

如果說在帕里斯牧師家後院集會的那個是魔鬼,他說眾生平等,那個說「我們生來並非平等的,死去時也不會如此,那麼我們為什麼在活着的過程中要假裝平等呢?」就是真正的牧師了,這點追求平等的人能接受么?

如果後院集會的不是魔鬼,為什麼治安法官又要藉著巫術審判搜刮別人的財富呢?

法官代表的權威,權威不公正,其他人就沒有服從的義務,越獄和拒捕的人就出現了。

在拒捕的過程中難免要用到暴力,一個柔弱的女孩兒面對兩個大男人和一條狗,她又不是真正的巫師,持槍是她唯一的保障。

好吧,她不該拒捕,該服從治安官,然後上那個不公正的法庭,接受「民事案件」的處罰被絞死,她犯了什麼罪,居然身為未成年人被小安·帕特南那伙人指控為女巫?

如果只是小女孩之間的拌嘴是不是太狠了點,要至人於死地?

是誰給她們那麼大的權力?

總不能所有人都吃了被麥角菌污染的麵包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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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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