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6章 海盜之酒

第1856章 海盜之酒

第1856章海盜之酒

「我在這裏鄭重的宣誓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護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

按照美利堅合眾國的入籍所述,新國民將不再向親王、君主、國家或公民效忠,在美利堅是沒有國王、公爵、皇帝之類頭銜的人存在的,所有人都平等,總統不能將同樣民選的縣長給開除了。

在獨立戰爭前北美十三州深受宗主國的盤剝,1764年的《蔗糖法案》第二年又頒佈了《印花稅法》,蔗糖貿易需要上繳硬通貨,而不是紙幣,當時的美國自己也缺,他們甚至拿印第安人的貝殼珠當貨幣使用了。

營養是除了先天條件外另一個決定人身高的因素,美國作為農業大國,不僅有玉米、小麥,還有紐約州的上等牛肉、北卡羅來納的上等豬肉,費城的上等鹿肉,隨着這十三個殖民地聯合成網,18世紀的美國人成為全球營養最好、身材最高大的。

無休止的貧困讓大多數歐洲人不只是生命周期變短了,連身高也比美國人矮了十英寸。

早期的移民往往都是在故鄉混得很慘淡的,離開家鄉,去一個可以幹得更好的地方總比留在這兒沒活干也沒希望好。這些人即使沒遇到飢荒情況也好不到哪裏去,瘦巴巴又矮小的歐洲人在人高馬大的美國人面前看起來有點可憐,但他們一下船就有活干,也有人確實很走運,像菲利普·英格利希一樣發了財,又或者因為替貴族幹活,自己成了獨立木材承包商,為皇家海軍提供桅杆。

不過在發跡之前他們也和蔗糖種植園的奴隸們一樣喝朗姆酒,因為它是糖做的,是熱量最高的酒精之一,關鍵是很便宜,人們樂於喝它注入熱量、增強體質、抵禦寒氣。

英國佬對蔗糖加了稅,不僅搶奪本來稀缺的硬通貨觸犯了有錢人的利益,最終還是這些消費者們承擔,於是窮人和有錢人前所未有得團結一心,想要把逃到新大陸還不讓人安生的國王趕走。

邊沁認為,人的首要目的就是追求幸福,一直以來人們難以給出一個關於幸福的普遍定義,邊沁認為快樂就是幸福。

一個醉鬼可以短暫喝到甜蜜的朗姆酒,這僅僅可以給他帶來短暫的快樂,卻對改善他的生活無益,這樣可以稱為幸福嗎?

拿破崙曾經將沙漠比作可以踩在腳下的海,倫敦醫生則說船隻就像海洋里的駱駝,如果船員的供給得不到滿足,那麼他們就會像大篷車裏的人,水袋只能用一時,彷彿在控訴自己的生命被報廢在缺水的沙漠裏。

每當船隻入港首先要補充淡水,其次就是補充新鮮的肉類和蔬菜,再有就是檸檬,它和葡萄酒一樣可以防止敗血症。

再有就是朗姆酒,不只是水手,海盜也很喜歡喝,喝了它可以迅速增加冒險和勇氣。

英國商人將朗姆酒當成全球貿易的商品,釀造葡萄酒的果農其實有時喝不上自己釀的酒,他們會釀造一種「酸酒」,就是用水將橡木桶上殘留的那點果屑和酒精,它喝起來就跟醋差不多。

葡萄除了受天氣影響,它還容易得葡萄根瘤蚜蟲病,收成並不如甘蔗那麼穩定,如果只是為了滿足口腹之慾便宜又好喝的朗姆酒也是一種很好的選擇。

西班牙和法國也看得出它是國內酒類的強大競爭對手,於是兩國都將朗姆酒進口列為非法。

人有時會這樣的,會因為一時衝動干出匪夷所思的事。

聯盟了並不一定必須像以前英格蘭和西班牙那樣組成聯軍攻打土倫,對於在阿爾卑斯山進行高強度作業的工兵來說喝葡萄酒遠不如喝朗姆酒驅寒,既然法國都開先河了,同樣西班牙也沒有理由繼續封鎖了。

其實馬薩諸塞州也將喝朗姆酒、白蘭地等烈酒列為非法,不過卻不像西班牙管得那麼嚴。只要聖餐儀式還會舉行就不會少了葡萄酒,教會除了不提倡人體解剖,也不提倡無節制酗酒。

和神權旁落的法國比起來,西班牙教會的威信尚在,並且還有宗教審判所,它不僅領牧西班牙人的言行,也常被用來作為攻擊政敵的工具。

葡萄牙也是那樣的,以前也有人因為世俗糾紛控告英國人是異端。

新教徒的很多儀式與天主教不一樣了……總而言之,西班牙國王亂髮特許狀的事讓很多人不高興,有人想踢一下戈多伊漂亮的屁股。

只要人不貪小便宜、不貪杯酗酒,適當喝點朗姆酒是一种放松的消遣,還能補充熱量。但西班牙人的性格是熱情奔放、喜歡享樂、無拘無束,這種性格就像火焰,遇上了烈酒會燃得更加炙熱,就像鬥牛一樣難以馴服。

教士並不是拿國家俸祿的公職人員,他們是向羅馬教會效忠的。法國大革命時有教士不願意宣誓服從憲法,1791年4月18日,路易十六企圖前往巴黎近郊的一座城堡,以便與拒絕宣誓的教士慶祝復活節,但在杜伊勒里宮門口被大群市民包圍,最終未能離開,此事之後路易十六堅定了出逃的決心。

宣誓包括允諾和禁止反悔,這在普通人眼裏好像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是在波拿巴與羅馬教會簽好了教務專約后,還是有教士不願意宣誓,甚至於清洗保民院也和教務專約有關。

教皇特使卡普拉拉要求前宣誓效忠憲法的主教承認過去的錯誤,雖然波拿巴能像快刀斬亂麻般以自然疆界解決意大利問題,卻對這些高級教士的爭端沒有辦法,最終還是教士用模稜兩可的方式解決的。

它會造成什麼效果不知道,反正《獨立宣言》沒講清楚的地方,問題就會像決堤的洪水般從那湧出。

丹寧爵士將允諾和禁止反悔分開,禁止反悔是「不容否認原則」,是具有剛性的,而允諾則必須是允諾(promise)則是一種信賴關係,其一,允諾人知道受允諾人將依此允諾而為,受允諾人也在事實上依此允諾行事,其二,當允諾人作出允諾意圖時意圖創造一種法律關係。

衡平法和普通法相較於大陸法最大的特點是靈活,它以案例為依據,非常具有法官的個人風格,大陸法是成文法,紐約自由女神像手裏抱着的並不是法典,而是獨立宣言,1926年以前美國是沒有法典存在的。

而在第一版美國法典里,獨立宣言並不包含在內,即使不提原稿中刪掉的大段關於廢除奴隸制的內容,《獨立宣言》也不像入籍儀式上發誓的內容那樣「禁止反悔」,但它具備的效力比「承諾」(undertaking)又強一些。

Undertaking和promise有時也是同義詞,換而言之,這種基於undertaking出現的責任關係不出於合同,也不出於允諾,而是一種客觀存在卻無法為其命名的關係,可稱為一種「隱藏」的擔當。你能感覺到,卻無法證明它,如同上帝,或者說是獨立宣言裏賦予富蘭克林等人意旨的「nature』sgod」。

成文法必須由主權政治機構印刷出來,要改並不容易,並且會變的僵化,只求符合文書的字面意思,而罔顧公平精神,有時顯得很迂腐,裁決時不考慮情有可原的背景或後果。

比如那位「邏輯鬼才」,他提出的「不是你撞的人,你為什麼要救助他」,只要被告無法為自己辯駁,法官就可以按照法典上的條款入罪了。

《好撒馬利亞人法》沒有被寫入成文法典,它只能作為一種補救,並且還應用於醫療專業人士,它是不鼓勵公民自發救助的。

這也導致了半夜紐約女孩叫救命,無人幫助的情況。除去責任分擔、多元無知這些心理學問題,人都是自私的,出面幫忙會讓自己置身險地,如果出面的人有擒拿格鬥的本事,可以保證自己出手相助不會自己受傷,那麼可以路見不平,如果只是一個普通路人,甚至也是個弱女子,她貿然衝出去和強盜搏鬥,那麼她自己受傷或死亡了,責任又如何劃分呢?

因為醫療領域的特殊,職業醫生被列入了「好撒馬利亞人法」保護對象中,同時也對執業醫師有嚴格的限制,避免他藉著免責條款為所欲為。

美國不是沒有成文法,而是成文法很多,除了國會立法權以外,州議會、州政府也有立法的權力,一個州類似一個獨立主權的國家。罪犯只需要逃到另一個州,另外的一個州警察不能越境執法,兩者衝突的情況下就需要最高法院裁決,如果情節重大就併案處理,比如經濟罪和刑事罪,於是州級公路上經常發生追車事件。

在買下路易斯安那以前,北美十三州沒有成文法,宗主國英格蘭的憲法也沒有成文,英格蘭解決公共事務的方式是「矇混過關」。

亨利八世是一個雄心勃勃的國王,一開始他強烈反對路德宗,教皇稱呼他為信仰的保護者,可是他的西班牙王后不能給他生兒子,他要求教皇宣佈他離婚,教皇不答應,於是亨利與羅馬教廷決裂,宣佈自己才是英格蘭教會的最高領袖,並解散修道院攫取他們的財富。

聖公會不再承認羅馬和教皇,而是認英國國王為領袖,主教也由國王命令。憲政教士向法國憲法效忠,以後也不歸教皇管轄了,他們的薪水以後由法國人發。

波莫納和西弗勒斯的婚姻關係第一執政沒權宣佈無效,他是第一執政又不是公證人,更不是宗教領袖……跳過這一點,為了讓英國憲法成文,邊沁和他的盟友們在努力,就像摩西十誡一樣,把條條款款定下來,不要再模稜兩可了。

法國的憲法很不穩定,制定了一部又一部,一部又一部,在憲法的穩定性和持久性上不如美國,然而各個州的憲法從未持續很久。

其他國家和民族的憲法不能持久的原因有很多,有時它並沒有真的反應一個民族基本的習慣和風俗,有時是因為環境變化,無法得到民眾的支持和信任。

法典化運動可以追溯到弗朗西斯·培根,到了邊沁把法律發展的關鍵環節從法官轉移到立法者手裏,他接連給麥迪遜總統寫信,希望可以為美國起草一部完整的法典,並告誡他們「關閉我們的口岸以抵制普通法,就像我們預防瘟疫那樣」。

然而邊沁不是立法者,就他的全部影響來說,他從事這項工作很困難,起草一部民法典需要一個比邊沁更懂法律的人,而《拿破崙法典》的編撰委員會成員正是這樣一群律師,路易斯安那州的《民法典》就是以《拿破崙法典》為基礎頒佈的。

喬治安娜用薩克利法的條款解決了盜屍問題,這引起了一些討論,她算是用的「案例法」?

大家都知道的,薩克利法除了解決盜屍還有法國國王的王位繼承權問題,拿破崙當國王的話題都沒這個新鮮。

這小妞想幹嘛?改變法國的立法規則,照着英國的來?還是想把整個法國大革命的碩果全部推倒復辟?她還美其名曰是孟德斯鳩書上看來的!

關鍵是她解決了問題,不論是法國成文法還是國際法里都沒有關於盜屍的處理辦法,而因為醫學院的需求,盜屍已經不滿足需求了,警察有時乾脆去醫學院的解剖台找謀殺案的關鍵證據——屍體。

另外還有個案子,一個參謀調戲了麵包店老闆的女兒,麵包店老闆將參謀打出去,嚷嚷「我女兒是正經人」。

那參謀耿著脖子大喊「我喜歡的就是這樣的」。

眼看着要鬧決鬥,喬治安娜又出現了,她拿了一把刀給那個被調戲的姑娘,還是用的薩克利法,一個奴隸向自由人求婚,自由人如果覺得受到侮辱,就殺了那個奴隸。

以前在米蘭,年輕、帥氣、迷人的法國騎兵特別受貴婦人的歡迎,當米蘭人聽說法國大革命的時候覺得很恐怖,人們害怕那種自由,並且不斷責罵他,奈何奧地利派了個無能的大公,他除了做小麥生意沒有別的愛好,而且每次他做生意都要引起糧食危機。

這導致了拿破崙進城的時候,米蘭人跟過節似的,穿着綠、白、紅的國民衛隊組成人牆為他開道。許多農村神甫對士兵很好,第二天士兵們就被軍官訓斥了。

拿破崙帶起的是一種狂熱,佔據米蘭期間軍隊沒有野心,軍官拒絕晉陞,因為他們不願意離開米蘭。他們是受歡迎的,不用說動聽的話企求女性的青睞,她們會將自己最迷人、漂亮的一面展示給他們看。

能讓馬爾斯脫掉盔甲的只有維納斯,其實想要誘惑波拿巴的女人有很多,從法國貴婦到德國公主都有,但沒有一個成功的,格拉西尼除外,她本來是要在意大利唱法國歌劇的。

有人將她的容貌和其他女性做了對比,她確實很漂亮,卻沒有美到如詩歌里寫得那麼驚天動地的地步。

論女性魅力她不如約瑟芬,個子比波拿巴還要矮。

拿破崙的身高在營養不良的平民中算平均,在貴族以及高大的軍人中算矮的,這形成了一種奇異的場面,去平民中他就算微服也會被人認出來,到了貴族中,他也會被人一樣認出來。

矮子本來該很自卑,路易十四穿了高跟鞋,和他說話的貴族、高個全部低着頭,一副被訓話的樣子,所有人都習以為常。

如果說她眼睛好看,也曾有來自布雷西亞的美人含情脈脈得看着他,那是個盛產秀眼的國度。

要說她樸質、善良、沒有嬌柔造作,威尼斯「東方門城堡」舉行舞會的時候有很多這樣的女人。

後來有人問呂西安,他到底看上了她什麼地方?

「呂西安告訴那個人一個詞。」盧修斯馬爾福故作高深得說,彷彿在期望西弗勒斯問他。

西弗勒斯沒有理會他,樹里流出的紅色汁液已經裝滿了那個瓶子,裏面的液體足夠讓塞納河都變成紅色的了。

「他說,夢幻。」盧修斯乾巴巴地說「你怎麼那麼無趣?」

西弗勒斯又冷笑了。

「你知道丘吉爾遇到他會怎麼說么?」西弗勒斯將瓶蓋狠狠擰緊「他可以繼續做夢,我無需美夢相伴,因為現實比夢境更美妙。」

盧修斯瞪大了眼睛。

「她的身體還在我這兒,不是你說的嗎?」西弗勒斯盯着盧修斯輕蔑得說「一個幽靈除了做夢還能幹什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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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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