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章 地獄之輪

第540章 地獄之輪

第540章地獄之輪

根據犯罪心理學,喜歡穿黑色衣服的人往往擅長控制自己的感情,並且不喜歡別人看穿自己,喜歡保持一種神秘感。

而喜歡穿彩色衣服的人一般虛榮心和表現欲比較強。

西弗勒斯和洛哈特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馬由韁和洛哈特一樣穿着顏色鮮艷的衣服,然而他給波莫娜的感覺和洛哈特卻截然不同。

如果你不幸是個女人,又偏偏有超越男人的智慧,聰明的辦法是隱藏自己,否則就會和赫敏一樣不討人喜歡。

在馬由韁的身上波莫娜感覺到了同類的感覺,那些彩色的刺繡是綉在黑色的中華立領上,那種衣服是根據孫中山曾經穿過的中山裝改良的。

她感覺得到他有着極強的野心,不過他卻像貓一樣把自己的爪子藏在了肉墊里。

他很危險,也許在盤算着什麼,海外華人和國內的不一樣,倫敦華埠的商人現在團結一致抵抗大地產商投機性房租漲價。

以前在美國,華人也干過類似的事,那時是南北戰爭之後沒多久,而且他們對抗的不是地產商,而是美國聯邦政府的司法機關。

1861年到1865年的美國南北戰爭很大程度的原因是因為奴隸制,1857年發生的斯科特案更是直接導火索。

根據密蘇里條約,美國有部分州是自由州,有部分州是畜奴州。黑人奴隸德雷德·斯科特隨主人到過自由州伊利諾伊和自由准州威斯康星,並居住了兩年,隨後回到蓄奴州密蘇里。

他的主人艾默生是個醫生,由於塞米諾爾戰爭爆發需要很多醫生,艾默生去了,但是履行完職責后艾默生就死了,在他死後斯科特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自由,案件在密蘇里州最高法院和聯邦法院被駁回,艾默生夫人隨即就把斯科特轉賣給了自己的堂弟。

斯科特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期間由於《堪薩斯-內布拉斯加法案》和「流血的堪薩斯」的影響,此案被廣泛關注。

斯科特的妻子哈麗特原是一名美國陸軍少校塔里亞費羅的黑奴,1835年少校帶着哈麗特到斯林內堡,1836年少校將她作為奴隸賣給埃默森醫生,埃默森將她的奴隸身份一直保留至1838年。在埃默森的同意下,斯科特和哈麗特結婚,婚後有兩個女兒,伊麗薩和麗茲。伊麗薩出生於1843年,出生地是密蘇里州北分界線以北的密西西比河上一條名為「吉朴斯」的汽船上;麗茲則於1850年出生在密蘇里州內的名為傑弗遜的軍營內。

伊麗薩和麗茲出生在排除奴隸制的准州地區,這樣的過程已經使她們成為自由人,而他的妻子和孩子也應當是自由人。

經過兩次法庭辯論,最終9位大法官以7∶2的票數維持原判。

法律意見的宣讀花了兩天時間。坦尼代表的判決意見主要包括三個主要方面:

1.即便是自由的黑人也不是而且不能成為憲法所說的合眾國的公民;

2.斯科特不能因為居住在一個由《密蘇里妥協案》排除了奴隸制的地區而成為自由人,因為排除奴隸制的妥協條款本身超出了國會的憲法權力;

3.斯科特不能因為曾經待在伊利諾伊就獲得自由,因為一旦他回到密蘇里,他的身份就只受密蘇里法律支配。

隨着美國的擴張,新的州不斷出現。而此時,跨越大洋的奴隸貿易卻已經式微,在美國,新的奴隸只能靠原來的奴隸生出來,所以奴隸的來源成了問題。

如果沒有後來的憲法修正案,斯科特案的判例將決定黑人一直處於次等地位,即使奴隸全部解放也不能改變。

1860年的美國總統選舉時,林肯作為共和黨候選人提出「聯邦領土上的『正常狀態』應該是自由的,國會或任何人都不能賦予奴隸制以合法性」的主張。

斯科特案是最高法院史上一個分水嶺案件。在斯科特案判決前,最高法院的威望空前,坦尼高尚的人品、君子風度和智慧,他摒棄狹隘黨派觀念,對公正與和諧的追求,使他備受同事及全國民眾的尊敬。

但斯科特案之後,所有的事情都改變了。1865年參議員查爾斯·薩姆宣稱「坦尼這個名字將會在歷史記錄中被噓聲轟走,他主持司法長達25年,但他最終是邪惡地司法,讓我國的司法機關蒙羞,讓這個時代蒙受恥辱」。在一個多世紀里,斯科特案成為司法專斷的典型,事實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都盡量避免這個話題,正如羅伯特·傑克遜大法官所說「這樣的先例有一個就足夠了」。

美國最高法院1857年的一個決定,否認黑人有公民資格,使《密蘇里妥協案》歸於無效,。戰後美國通過了第十三、第十四和第十五憲法修正案,廢除了奴隸制,給予黑人平等公民權,並賦予黑人以選舉權,60萬人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比一戰二戰戰死的人還要多。

南北戰爭又被稱為第三次獨立戰爭,在建國初期,不論是眾議院議員數量還是人口,以種植園經濟為主的南方都是壓倒優勢。

但是隨着移民的增加,一個新的情況出現了。種植園經濟模式能夠提供的工作機會是非常有限的,遠遠不如工廠。所以北方各州迅速的在人口上超過了南方州。

這些移民很多是來自1845年發生飢荒的愛爾蘭以及從廣東來的華人「豬仔」。

清末被稱為「豬仔」的人大部分都是被賣到國外勞作的,愛爾蘭人被稱為「白奴」,華人被稱為「豬仔」,19世紀60年代西線的中央太平洋鐵路和東線的聯合太平洋鐵路兩支鋪路大軍進行了一次修路比賽,誰先修到西岸誰就是「贏家」,政府會付錢給贏家,輸家則什麼都沒有,於是兩家鐵路公司拚命加班加點得鋪設。

「豬仔」擠在底艙或被迫全程待在甲板上的非人待遇、暈船、颱風、傳染病的時刻威脅。從中國到美國的漫長旅途就死傷無數;終於上岸后,等待他們的則是惡劣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沿着陡峭的花崗岩和險峻的頁岩鋪設鐵軌、懸吊在離河面1400英尺高的籃子裏作業,在崇山峻岭、沙漠、沼澤地中穿行的這條鐵路,每一塊枕木下不只埋着白奴的屍體,還都埋着一具華人的屍骨。

然而任勞任怨、報酬低廉、付出無數汗水與鮮血的華工卻得不到認可:在接軌的紀念照中,華工都被趕到一旁,不許入鏡。而且超過1.2萬名華工的身影曾長期被淹沒在歷史中。

1870年第15條憲法修正案給予黑人選舉權,它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各州在其管轄範圍內,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法律平等的保護」,雖然這條法律的初衷是保護自由了的黑人免於被歧視,但這一條規定也讓其他族裔集團能夠利用憲法來保護自己。只是在此後的很多年裏,美國最高法院都非常狹隘地解釋這一修正案,導致各州在其管轄範圍內仍然擁有很大的權力來侵害少數族裔的自由和權利。

早在1852年加利福尼亞州議會就通過了一項針對華人淘金礦工的歧視性稅法。到了1854年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作出裁定「華人無權出庭作出不利於白人的證詞」,進一步加劇了排華行動,三藩市隨後也加入了排斥華人的行列當中。1870年到1880年十年間,在三藩市有為數眾多的華人洗衣店,這些洗衣店展示了華人的經商才能,給美國白人的洗衣店帶來了生意上的威脅。於是美國白人們想通過精心的法律設計把華人從市區內趕走。

在1873年到1884年間,當地市政當局通過了14條被稱為「洗衣店條例」的法律,其中於1880年5月通過的第1569號條例和7月通過的第1587號條例規定:任何在市內的木製建築中開辦、維護和經營洗衣店的人都必須從市政當局獲得營業執照。但其並未規定市政當局給予和拒絕辦理營業執照的標準,這樣便給市政當局留下了任意裁斷的權力,可以隨心所欲地接受或者拒絕有關申請。在相同條件下,所有被認定為華人的洗衣店老闆的申請均被拒之門外,而所有白人申請者均一路綠燈,順利拿到執照。

清政府腐敗無能,華人們根本就沒想過要找當地大使來解決這個問題,華人洗衣店主聯合起來成立了行業協會「同心堂」來抵制不公的法律待遇。他們出資設立法律基金來支付訴訟所需的律師費和其他挑戰不公法律所需要的費用。

華人益和在當地經營洗衣店已經22年,其間其所有的經營行為都符合當地所有的安全和衛生標準,但是市政當局卻依據新的「洗衣店條例」拒絕了他的營業許可申請,於是他成了挑戰第1569號條例和第1587號條例的最佳原告人選。

在「同心堂」的支持下,益和和其他洗衣店店主一起無視新的「洗衣店條例」,照常經營他們的洗衣店。不久,他們全部被當局逮捕。一個對美國憲政影響深遠的司法大案即將開始。

益和將逮捕他的警長霍普金斯告上法庭。他向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請求下達人身保護令狀,使之獲得自由,並指控「洗衣店條例」違反加利福尼亞憲法、美國聯邦憲法和1880年中美條約。但是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拒絕了這些指控。

在益和控告霍普金斯的同時,另一名中國洗衣店老闆和利把同樣的官司打到了加利福尼亞州地區美國聯邦巡迴法院。同樣他的權益要求也被拒絕,但是因為擔心這些條例的實施會將華人洗衣店排擠出市場,並賦予白人資本建立的洗衣店以壟斷,因此裁決書中表示了對「洗衣店條例」的保留意見。

由於不滿加州最高法院和加州地區美國聯邦巡迴法院的裁決,益和與和利分別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因為兩個案件很相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決定一併審理,並將審理重點放在一個問題上:申訴者是否被剝奪了美國憲法或美國聯邦憲法賦予的權利。

聯邦最高法院首先肯定了聯邦巡迴法院在郭湖安訴美國一案中確立起來的原則:憲法第15修正案的平等保護適用於美國公民,同樣也適用於非美國公民。在明確華人洗衣店店主雖非美國公民,但同樣受憲法保護之後,法院審查了「洗衣店條例」以確定其是否違反美國憲法。通過對該條例的審查,法院發現第1587號和第1569號兩個條例規定雖然看上去很中立,但其執行的方式卻使這種中立大打折扣。法院認為,在條例執行中,他們是專門針對一個特定的人群華人,實際上否定了對華人的平等的法律保護。

最後法院指出「儘管條例本身是公正的,表面上也不偏不倚,但是公權部門如果帶着惡意的眼光並以不平等的方式執行和應用它們的話,那麼對平等的公正的否定仍然為憲法所禁止」。於是,大法官斯坦利·馬修斯代表聯邦最高法院宣佈了大法官們一致同意的判決:裁定兩名華人申訴者的權利被侵害了,並下令立即予以釋放。至此兩例華人訴訟取得最後勝利。

想站起來的是不願意做奴隸的人,不願意站起來的人是沒有辦法的。霍格沃滋的家養小精靈們就沒有這種「站起來」的心,多比死後就再也沒有想追求自由的家養小精靈了。

因此當西弗勒斯把製造狼毒銀子彈的事交給它們做的時候,它們都選擇了順從,即便他已經不是霍格沃滋的校長了。

「你來看哈利是假,找人幹活才是真的吧。」波莫娜看着那些廚房裏的家養小精靈們,它們正拿着銀錠興高采烈地討論,一點都沒覺得自己被奴役了。

西弗勒斯愉悅地嘆口氣,就像是卸貨的碼頭工人,把肩上的重物給放下了。

「我的時間很寶貴,不是用來干這些枯燥又重複的活的。」他用明明很得意,又故作平靜的語氣說「哈利波特這個法律執行司司長一點都不稱職,魔法學不好,法律也學得不行,他要是沒有救世主的名譽的話就要跟他父親一樣一事無成。」

「挖苦他們父子你會覺得很快樂對嗎?」

「你可真理解我。」西弗勒斯扭動着嘴唇,露出一個不懷好意的微笑「又懶惰,又愚蠢,還高傲自大……」

波莫娜翻了個白眼,同樣地話他說那麼多次不覺得累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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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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