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偷香 1

第一百五十六章 偷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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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泰山封禪。[12]張說后的幾位宰相,都因為不和而被罷免。開元時期的最後一位賢相張九齡是廣東人,張九齡憑藉着自己出眾的才華被玄宗李隆基相中。張九齡在做宰相之後,也像玄宗那樣看重人的品德和才幹,而不是看重其背景。在吏部參與選拔官吏時,他一直主張要公正選才,量才使用。同時,對於玄宗李隆基的過錯,他也及時地指出,加以勸諫,不因為玄宗對自己有知遇之恩就隱瞞實情。

李隆基不僅慧眼識賢相,還對吏治進行了整治,提高官僚機構的辦事效率。他採取了很多有效措施,第一,精簡機構,裁減多餘官員,把武則天以來的許多無用的官員一律裁撤,不但提高了效率,也節省了政府支出。第二,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加強對地方官吏的管理。在每年的十月,派按察使到各地巡查民情,糾舉違法官吏,嚴懲不怠。第三,重新將諫官和史官參加宰相會議的制度予以恢復。第四,重視縣令的任免。李隆基認為郡縣的官員是國家治理的最前沿,和百姓直接打交道,代表了國家形象。所以,李隆基經常對縣官親自出題考核他們,確切地了解這些縣官是不是真正地稱職。如果考試優秀,可以馬上提拔,如果名不副實,也會馬上遭到罷黜。李隆基知人善任,賞罰分明,辦事幹練果斷,這是他能開創開元盛世的主要原因。[13]

奢靡之期

開創了盛世之後,李隆基逐漸開始滿足了,沉溺於享樂之中。沒有了先前的勵精圖治精神,也沒有改革時的節儉之風了。正直的宰相張九齡等人先後被罷官,李林甫爬上了相位。李林甫最善於揣測李隆基的意思。在開元二十四年(736年),李隆基想從洛陽回京長安,但張九齡等人說秋收還沒有結束,這樣上路會騷擾百姓,影響生產。李林甫在張九齡走後卻對李隆基說,長安和洛陽是陛下的東宮和西宮,陛下願意什麼時候來往就什麼時候來往,不必再等以後,至於妨礙了農民秋收,免了他們的稅收也就行了。

心選賢任能,量才授職,整飭吏治。首先是嚴格銓選制度,裁汰冗員。唐中宗以來,銓選制度十分紊亂,王妃、公主與權戚不僅賣官鬻爵,而且不經吏部大搞「斜封官」,請託之風日盛,致使員外、試、檢校等官名目繁多,冗官濫吏充斥官府。開元二年(714年),唐玄宗敕令罷免所有的員外、試、檢校官,嚴格控制官吏的選舉,規定今後沒有戰功及別敕,吏部、兵部不得注官,結果「大革其濫,十去其九」。[20]這樣,既克服了官吏冗多、人浮於事的現象,提高了官府辦事效率,又減省了國家開支。

考察制度

唐玄宗以前,由於時人重京官而輕外任,地方官都是選用年高而才疏者充任。為了革除這一弊端,開元二年(714年)唐玄宗特頒下制令,從京官中選用有才識者到地方任都督、刺史,又從都督、刺史中選拔有政績者任京官,「使出入有常均,永為恆式」。他特別重視縣令的選任。開元四年(716年),新選任的縣令被召入大明宮宣政殿,由皇帝親自出題考試,考查縣令是否通曉經國治民之道,結果有二十多人不入第,暫且讓赴任就職,另有四十五人被淘汰,「放歸學問」。同時,還頒佈了《整飭吏治詔》,每年十月委派各道按察使對刺史、縣令的政績進行考察,分為最、中間、殿三等,依次定為優劣,作為改轉升降的依據。[21]

提高了戰鬥力。另外,為徹底解決軍糧問題,李隆基又命令擴充屯田範圍,在西北和黃河以北地區大力發展屯田,增加糧食產量。

在做好了充分準備后,唐朝逐步把營州等地收復,長城以北的回紇等族也自動取消了獨立割據的稱號,重新歸附唐朝。安北都護府也恢復了,唐朝重新行使對長城以北土地的管轄權。

西域地區政權的恢復經歷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收復碎葉鎮,第二階段是重新恢復了絲綢之路。唐朝的威望在西域重新建立起來。[13]

設立節度使

至開元、天寶間,唐玄宗設立十大節度使,北方形成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北庭伊西8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10鎮,始成為固定軍區。節度使受命時賜雙旌雙節,得以軍事專殺,行則建節,府樹六纛(大旗),威儀極盛。節度使集軍、民、財三政於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統兩至三鎮,多者達四鎮,威權之重,超過魏晉時期的持節都督,時稱節鎮。於是外重內輕,到天寶末釀成安史之亂。

為了增加國家的收入,打擊強佔土地、隱瞞不報的豪強,唐玄宗發動了一場檢田括戶運動。當時的豪強霸佔了農民的土地之後,稱為「籍外之田「,他們還將逃亡的農戶變成自己的「私屬「,在土地和人口兩方面逃避國家稅收。

先天元年(712年)到開元十三年(725年)之間,李隆基的檢田括戶運動收到了實效。他任命宇文融為全國的覆田勸農使,下設十道勸農使和勸農判官,分派到各地去檢查隱瞞的土地和包庇的農戶。然後把檢查出來的土地一律沒收,同時把這些土地分給農民耕種。對於隱瞞的農戶也進行登記。這樣下來,一年增加的客戶錢就高達幾百萬之多。

通過這些有效的措施,李隆基使唐朝的經濟又步入正軌,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同時也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促進了國家經濟的繁榮。[13]

文化

抑制佛教

佛教在唐朝初年雖然沒有被查禁,但發展受到了儒教和道教的限制,特別是對道教的提倡,使得佛教的發展沒有取得至尊的地位。但是到了武則天時期,為了從宗教上來打擊李姓,武則天對佛教採取了縱容態度,這使得佛教發展迅速。在全國的各個州基本都有佛教寺院。僧侶們不僅在國家的包庇縱容下兼并土地,還極力逃避國家稅收。和尚數目的大量增加,使國家承擔賦稅和徭役的人數減少,影響了國家的收入。

在開元二年(714年),唐玄宗下令削減全國的僧人和尼姑數量,最後使全國還俗的僧尼達到一萬二千人之多。然後,唐玄宗又禁止再造新的寺廟,禁止鑄造佛像,禁止傳抄佛經。對於官員和僧尼的交往也進行禁止,這使佛教在玄宗時期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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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妃雖晚不須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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