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20年前恩與怨

第101章 20年前恩與怨

孫志坐在往回走的計程車上,背後還止不住的嗖嗖冒涼氣。

他有種直覺,這個坤沙集團,絕對比社會上傳言的還要厲害。

沈金虎不過是丁坤的一個心腹,就這麼難對付,可想而知丁坤本人有多深不可測。

想到這裏,他真為高勇捏了把汗。

到了高勇的店裏,孫志把情況一說,高勇氣的就差把面前的煙灰缸摔了。

「這個混蛋磊子,色性不改,前年就在酒吧強上了一個女的,幸好那女的本身就是個雞,後來只問他要了一萬塊錢了事,當時我就叮囑他千萬不能再做這種事兒了,這兩年他一直挺安分,沒想到現在又這麼不知好歹,還是犯在了丁坤的手裏,真他媽的是活膩了。」

其實孫志很能理解高勇的憤怒。

作為「老大」,大多數時候都是風光的,他不怕打架流血,也不怕賠錢,怕的就是手底下的小兄弟不知道天高地厚亂惹事,尤其是怕他們惹上了自己得罪不起的人。

很明顯,磊子這次就是惹了這種讓高勇很頭疼的大禍。

高勇低着頭,一言不發,一連抽了兩根煙。

自從認識以來,孫志還是第一次見他這麼慌張。

「高哥,我覺得還是把錢給他們吧,大丈夫能屈能伸,誰讓咱們這次沒占理呢,破財免災吧。」

高勇倒不是心疼這幾個錢,更不是怕丟面子,他是怕丁坤會借題發揮,獅子大開口。

畢竟他拿下了北宮街那塊地后被很多人給惦記上了。

這次得罪了丁坤,他豈能不趁火打劫?

「唉,老弟,和你說實話,我不心疼這十萬八萬的,我擔心的是丁坤惦記上咱們這塊地,他要是想把活全給攬過去,你說我給還是不給?」

孫志一想,也有點犯愁。

給吧,那等於是把高勇全部身家拿去打了水漂,不給吧,有丁坤惦記着,估計這活想再順順利利的幹下去也不那麼容易了。

目前看來,唯一的機會,就是和丁坤見面的時候把話說清楚,該認的錯認了,該賠的錢賠了,其他的條件,一概不答應。

孫志把這話一說,高勇拍了拍他的肩膀,無奈的笑了。

「老弟,你還太年輕,這個時候咱們已經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了,但願丁坤別太過分吧,你回去吧,我準備一下,去見見他,等我一回來就給你信兒。」

「我和你一起去。」

高勇沒料到孫志有這個膽子。

丁坤可不是痞子混混的小頭目,那是真正的社會大哥。

想靠耍嘴皮子就打發了了他簡直就是白日做夢。

「兄弟,好意心領了,我自己去吧,萬一我出點什麼事兒,這活還全靠你盯着呢。」

「不行,一個人去太危險了,咱倆去好歹有個照應,再說了,既然要一起混那就該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我孫志不是不講義氣的人,高哥別把我看扁了。」

高勇當然沒有瞧不起孫志的意思,他是一片好心,不想讓孫志牽扯進來而已。

「好兄弟,這次回來之後咱們去關公廟拜把子怎麼樣?」

「當然可以,我早就有這個打算了。」

「好,那我拿上錢,咱們兄弟兩個去會會丁坤,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三頭六臂。」

...

他倆拿了10萬塊錢,開車來到了坤沙大酒店。

到了沈金虎的辦公室,沒人。

孫志給他打了個電話,沈金虎說自己有點事出門了,一時半刻回不來,他讓孫志直接去坤沙大廈21樓找丁坤。

他倆又開車來到坤沙大廈,在前台說明來以後,前台帶着他倆來到了丁坤的辦公室。

一進門,看到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人站在窗邊,眺望着遠處的江景。

他穿了件白襯衣,卷著袖子,帶着一副和沈金虎一模一樣的金絲眼鏡,顯得很斯文。

高勇主動點了點頭。

「丁哥你好,我是高勇,這是我兄弟孫志。」

丁坤掃了他了倆一眼,很禮貌的沖他們點頭致意。

但是孫志敏銳的覺察到,他在看高勇的時候明顯有一個轉瞬即逝的皺眉舉動。

「歡迎,坐下說話吧。」

高勇沒直接坐下,而是把裝錢的那個包放在了丁坤的辦公桌上。

「丁哥,是我管教手底下的人不嚴才出了這種事,幸好那姑娘沒出事,否則我的罪過就真大了,這是十萬塊錢,就當給這個小姑娘一點賠償。」

丁坤點點頭,算是收下了。

「高勇,咱們應該見過面。」

高勇聽了一愣。

他可不記得自己曾經見過丁坤。

「丁哥,我不記得有這麼回事兒啊。」

丁坤笑了笑,往窗外瞟了一眼。

「這是二十年前的事兒了,你不記得也很正常。」

孫志聽完沖高勇使了個眼色。

看這架勢,說不定高勇在二十年前給丁坤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呢,他希望高勇趕緊把這件事兒給想起來,那麼今天這事兒就算擺平了。

讓孫志無奈的是,高勇壓根想不起任何有關丁坤的回憶。

坦白說,二十年之前,他甚至連丁坤這個名字都沒聽說過。

「丁哥,能不能麻煩你說的詳細一點。」

丁坤點點頭,抽了口煙。

「二十年前窯頭路開了第一家迪廳,叫激情時刻,這你總記得吧?」

這事兒高勇確實記得,那一年他正好18歲,跟着一個叫劉鵬的混混頭目去給這個迪廳看場子。

「記得。」

「那你還記得開業那年的臘月二十三號晚上有人打架嗎?」

這事兒高勇也記得,因為那天是小年,還下着大雪,迪廳里人很多,後來有人鬧事兒,他們就打了起來,最後他們全都被帶回了派出所,高勇第二天就被放出來了,打架雙方那幾個帶頭的都被拘留了十天,沒能在家過除夕。

「記得,丁哥不會那天晚上也在吧?」

丁坤點了點頭。

「是的,我也在,而且我記得,你當時用啤酒瓶打破了我的額頭,喏,就這個位置,還留了疤呢。」

自信一看,他用手指的地方確實有一道兩三厘米長的淡淡疤痕。

高勇一聽,心涼了半截。

再看孫志,眉頭皺的都能擰出水來了。

看來今天是徹底完了。

丁坤絕對會新仇舊賬和他們一起算。

本以為這次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現在看來,純粹是羊入虎口了。

高勇額頭上立刻滲出了些細小的汗珠。

其實他完全可以裝瘋賣傻,說哪天晚上自己沒有參與打架的事兒,說丁坤絕對是認錯了人,畢竟迪廳里燈光很炫目,認錯人也是正常的,再說這都過去二十年了,誰能記得那麼清楚。

但話到嘴邊,高勇還是又咽了下去。

因為他意識到如果自己這麼說,除了會讓丁坤更看不起自己之外沒有半點別的用處。

還有一點,經丁坤這麼一說,他確實覺得丁坤有些面熟了。

他相信自己當年確實打了丁坤一瓶子。

「不好意思丁哥,那個時候太年輕,不知道天高地厚,請你多擔待,你要是覺得生氣,直接拿瓶子砸我頭上就是。」

丁坤轉過頭去看着窗外,似乎很內疚的嘆了口氣。

「那個時候我已經四年沒有回家了,本以為那個春節可以好好陪陪爸媽的,沒想到卻是在拘留所度過的,這麼多年,不管遇到什麼事兒我都沒覺得難受過,但每次想起這件事,我心裏都特別內疚,特別生氣,不瞞你說,我還在拘留所里的時候就暗自發誓,將來一定要把你們這幾個人全都剁成肉醬扔海里餵魚。」

聽到這高勇的臉色已經有點蒼白了。

孫志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這他媽真是冤家路窄。

可算讓這個磊子給害慘了。

他決定打打感情牌試一下。

「丁哥,這就是一場誤會而已,高哥剛才也說了,他那個時候是在這家迪廳看場子的,他只是個幹活的小弟,就是想賺錢點補貼家用幫爸媽減輕一下負擔,領頭的讓他怎麼干他就得怎麼干,至於你們打架的事兒,實在怪不到他的頭上。」

丁坤聽罷回過頭來看了孫志足有三秒鐘,之後他饒有深意的笑了。

「虎子說的不錯,你確實很機靈,但事實就是事實,不是靠耍耍嘴皮子就能改變的,對吧,小兄弟?」

孫志尷尬的點點頭。

「丁哥,不打不相識嘛,有多少曾經擦肩而過的人能在二十年之後又見面?這可能就是你和高哥命里的緣分,大家都在j市混飯吃,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為什麼不趁著這次機會化干戈為玉帛呢?」

孫志這話就有點硬撐的意思了。

他是想向丁坤表明,我們已經夠謙卑了,你要是聰明就賣個順水人情,要是再這麼不依不饒的,頂多撕破臉皮硬碰硬的干一架,我們雖然干不過你,但是逼急了也不怕你。

孫志很有勇氣,但他忽略了一點,雙方對峙,佔有絕對優勢的那一方也佔有絕對的主動權,很遺憾的是,現在佔有絕對優勢的是丁坤。

丁坤仰起頭,似乎在想什麼。

「你是洪...洪勝火鍋店的老闆?」

孫志沒想到丁坤把自己的底細也摸得這麼清楚。

「對,歡迎丁哥到我們店裏吃飯,到時候我和高哥一定陪你好好喝幾杯。」

丁坤似乎又想說什麼,但張了張嘴之後又笑着搖了搖頭。

「呵呵,有點兒意思,算了,那這事兒就這樣吧。」

孫志心說中國話真是博大精深,什麼叫這事兒就這樣吧?

這事兒是哪件事?當初和高勇打架的事兒還是磊子這次惹得事兒?

這樣是哪樣?不追究了直放人還是讓他倆滾蛋別再管了?

你倒是說清楚啊。

見孫志和高勇一臉不解的盯着自己,丁坤開口了。

「有些事兒真的是特別巧,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過,根本都不信,那次我被拘留之後,家裏人急的團團轉,畢竟快過年了嘛,拘留十天可不是得在拘留所里過年嘛,他們到處託人找關係想把我趕緊撈出來,最後還是沒辦成,不過也沒白忙活,還是爭取到了一個除夕晚上在拘留所里和我家人待半個小時的機會,然後除夕晚上我爸媽還有妹妹就帶了飯菜去和我一起吃,也就是這個時候,我們家住的那棟樓一單元3樓着火了,4樓和5樓的住戶一個都沒逃出去,全都嗆死了,唉,那可是我們十好幾年的鄰居啊。」

孫志聽到這心裏都有點哆嗦里。

聽丁坤這意思,不會把他爹媽還有妹妹也燒死了吧?如果真是這樣,他和高勇今天不死也得殘廢。

不過他轉念一想,他們不是在看守所陪他吃飯嘛,那說明他們安全無事才對,照這個思路想,他被拘留還救了全家人一命呢。

「丁哥,你家住幾樓?沒出什麼事兒吧?」

「住6樓,東西全燒乾凈了,不過好在全家人都沒事兒,後來我媽常說,要不是我被拘留了,可能那天全家人就都完了。」

孫志一聽總算放心了,他轉頭一看,高勇也吁了口氣,正抬手擦額頭上的汗呢。

「丁哥,這麼說來你和高哥是真有緣分啊,要不是你們打了一架,那後果不堪設想啊,再說了,老話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你看看現在,你這不是發了了嗎,正應了這話啊。」

丁坤很友好的笑了笑,似乎是贊同了孫志這個說法。

「所以從拘留所出來之後我沒去找任何人報仇,我只是沒想到,二十年之後還能再見到當初和我打架的人,呵呵,高勇,我該謝謝你才對。」

高勇聽罷簡直有點受寵若驚了。

今天的心理波動變化也太大了,這要是心臟不好的,怕是承受不了。

「客氣了丁哥,都是過去的事兒了。」

丁坤抽出煙來,扔給他倆一人一根。

這個舉動表示他對孫志倆人已經沒有半點敵意了。

「那咱們就說說眼下這件事兒吧,高勇,據這個叫磊子的自己說,他跟了你差不多有十年了,一個人跟了你十年還能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兒來,你不覺得很丟人嗎?不覺得自己應該為這件事兒負責嗎?」

高勇確實覺得很丟人,但是他真沒覺得自己應該為這事兒負責。

畢竟磊子是個活生生的人,又不受高勇的控制。

自己能給他賠上這10萬塊錢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興許是瞧出了高勇的想法,不等他說話,丁坤又開口了。

「這麼和你說吧,在外人看來,他跟了你這麼久,就算不是你的心腹,和你的關係也不會太差,他做了什麼錯事,沒人會怪罪他,大家只會說你高勇自己不會做人,所以手底下的小弟也這麼混賬,明白了嗎?」

這個道理高勇自然懂,但他也覺得很無奈。

因為在他看來,想混大就得人多,想人多就得多包容嘛。

他不想和丁坤爭執什麼,因此直接答應下來。

「我明白丁哥,我以後一定會對手底下的人嚴加管教。」

「以後?還在等以後?你有多少次改錯的機會?如果我是你,這一次就會讓磊子長點記性,這是為他好,也是為其他的兄弟好,更是為自己好。」

聽他一連串為誰好,高勇頭都大了。

他甚至想起了很多年前電視上那句廣告詞,廣州好迪,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丁哥說得對,回去之後我就好好教訓他,讓他記一輩子。」

「你的人,隨便你自己怎麼發落,反正他惹了事又沒人來怪罪我,呵呵,等一下,我叫人把他帶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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