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
聽孫志這麼問,張二狗很是激動。
「你,你可以瞧不起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為什麼我就不能領養孩子?這難道不是積德行善的好事兒嗎?你有什麼資格在這質疑我?」
見他這麼激動,孫志有點不好意思了。
「別生氣啊天師,我就是隨口一問,要不你給我說說當時的情況?我就是好奇而已。」
張二狗嘆了口氣,從孫志煙盒裏拿了根煙。
「那是二十年前了,那一年我正好五十歲,妻子也去世了十多年了,老話說的好啊,人過半百天過晌午,我突然想領養個孩子,一來算是做件好事兒,二來算是給自己留個后,然後我就去福利院了,後來費了很大的勁兒才領到了平平,哦,對了,我女兒叫平平,是我給她取的名字,就是希望他一生都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
「會的,她會的。」
「嗯,我還清楚的記得,這孩子一見到我就摟住我不放,我想這大概就是緣分吧,那天是臘月初八,下着大雪,我就那麼抱着她回了家,也就是從那一天起,我覺得自己不再孤獨了...」
說罷,他露出一個很欣慰的表情。
孫志大受觸動。
真是個美好的故事。
「天師,對不起,我不該打你,要不你還回來吧。」
張二狗笑着搖了搖頭。
「修道之人怎會計較這些呢,我知道你也是一片好心,我不怪你。」
「你真是個好人。」
「嗨,這個社會,好人有什麼用呢?」
「怎麼了,你遇到什麼難處了嗎?」
「還不是給平平買房子的事兒嘛,我這麼大年紀了,說不定哪天就不行了,可平平還年輕,路還長,我起碼得給她安個家啊,但是現在隨便一套房子都要一兩百萬,我上哪弄這麼多錢去?只能是賺一分算一分了,不過我必須說明一下,我可沒坑過人,我賺的都是乾乾淨淨的錢。」
孫志尷尬的笑了起來。
像剛才那種情況,也不算坑人吧?
畢竟那女的只花了幾百塊錢就買了個心安。
不貴,不坑人。
「差多少?」
「首付還差三萬多呢,這兩天要是湊不夠,售樓處就不給留了。」
「這錢我給你拿!」
「什麼?不行不行,無功不受祿,我不能要你的錢。」
「咱們不是朋友嘛,就當是我借給你的,這總行了吧?」
「可我一時半會兒的也還不了你。」
「不用急,什麼時候有了什麼時候再給我。」
「我給你打借條。」
「不用,我信得過你。」
張二狗考慮了一下,點點頭。
「謝謝你,我實在是沒辦法了,你放心,我一定儘快還給你。」
「好說,好說,加一下你微信,我轉給你。」
「我手機壞了,送山下去修了,還沒拿回來呢。」
「啊,可是我沒帶這麼多現金啊,要不等我回去取了,再給你送過來?」
「別,怎麼好意思麻煩你再跑一趟,我跟你去拿就是了。」
「也行,正好快中午了,留店裏吃頓飯。」
「真是太謝謝你了。」
...
到店裏的時候,正好12點,店裏正忙,孫志自己從櫃枱上拿了4萬塊錢,到包間里給了張二狗。
他激動的都快哭了。
「謝謝,真的謝謝你,用不了這麼多,你拿回5000去。」
「別客氣,拿着吧。」
「謝謝,謝謝你,孫志。」
「他們都忙,沒人來陪,就咱倆喝吧,高高興興的喝一頓,回去好好睡一覺,然後去和女兒買房子,其餘的就不要多想了。」
「好,首付湊齊了我心裏就踏實了,來,我敬你一杯。」
「別,我敬你。」
他倆正喝着呢,張二狗的電話響了。
孫志很納悶。
他不是說自己手機壞了,送去修了嗎?
張二狗或許忘了這一茬,跑出去接電話了。
幾分鐘之後,他回來了。
「不好意思啊孫志,我女兒找我有事,她還沒吃飯呢,可以讓她過來一起吃點嗎?」
「當然可以,快讓她過來。」
張二狗馬上給他女兒發了個短訊。
孫志這才看清楚,他拿的是個功能很簡單的老年機,估計是不支持微信的。
「天師,你有兩個手機呀。」
「對啊,這個是備用的,就是怕我女兒聯繫不上我。」
「哦,這樣啊,你對女兒真好。」
差不多二十分鐘后,他女兒來了。
說實話,孫志對她的第一印象並不好。
因為她女兒穿的有點暴露,舉止也比較輕浮。
說難聽點,要是在大街上遇到這樣一個女的,孫志肯定以為她是個雞。
見女兒來了,張二狗很是高興。
「平平,這就是我跟你說的孫志,就是他幫了咱們的大忙,快,快謝謝人家。」
平平馬上端起酒來,很豪氣的說謝謝志哥。
孫志二話沒說端起來幹了。
之後平平一頓猛吃,吃飽之後就走了。
從來倒走,不過二十分鐘。
真夠沒禮貌的。
但是孫志並不計較,畢竟她的身世太可憐。
平平走了之後,張二狗藉著酒勁兒,無奈的嘆了口氣。
「唉,你看看,愁人吶。」
「怎麼了天師?」
「唉,我都不好意思說,你說年紀輕輕的,幹什麼不好,非得去酒吧跳鋼管舞,你說這是個正經工作嘛,唉,真怕這孩子不走正道啊。」
孫志聽了之後對平平的印象倒是有所改善了。
因為他知道跳鋼管舞得吃很多苦。
他相信,能吃的了這份苦的女孩子,一定不會輕易墮落的。
她的打扮和舉止,應該是受職業影響才變成現在這樣的。
「天師,這就是你的不對了,不要總是戴着有色眼鏡看待這個行業,現在很多女孩子都學鋼管舞,還有,很多國際性的比賽也有這個項目了,這是正當職業。」
「我知道,可就是覺得彆扭,我跟你說,我偷着去過她上班的酒吧,這個死丫頭,穿的那麼露在舞台上扭來扭去的,我看了難受啊。」
孫志很明白,這是年齡產生的代溝。
「實在不行可以讓她換份工作嘛。」
「她倒是想開個店賣女裝,可是沒錢啊,只能到酒吧去賺錢了,這孩子也是命苦,當年若是能找個有錢的人家,也不至於跟着我受這麼多委屈。」
說着,他端起杯子來一飲而盡。
孫志很是同情。
「開個女裝店得多少錢?」
「平平和我說過,連租店鋪,帶裝修進貨,怎麼也得十五萬左右吧,你說說,我去哪弄這麼多錢去。」
孫志心裏很是猶豫。
十五萬,不是小數啊。
店裏正是用錢的時候,能拿出四萬已經很不容易了,再拿出十五萬?
新店還開不開了?
這個店不光牽扯到他自己,還涉及到人家李富平呢。
除此之外,要是讓財哥知道自己偷着送出去這麼多錢,他能生吃了自己,他一定會大罵自己不當家不知柴米貴。
「也不一定非得開店呀,找個好點的單位上班也不錯,這樣,我認識幾個老闆,等我問問他們那邊要不要人。」
「別,這孩子野慣了,絕對不可能去上班的,她自己說過,讓她按時按點的上班還不如殺了她呢。」
「那怎麼辦呢...」
他正猶豫呢,張二狗又幹了一杯。
他大概是借酒澆愁吧。
「不怕你笑話,我都想好了,我去買份意外險,然後自己跳河去,反正我已經這麼大年紀了,也到了該走的時候了,這樣還能給孩子留下點錢。」
孫志一聽這可不得了。
這忙必須得幫了。
他不能眼見別人為了十五萬搭上條命。
「天師,千萬別犯傻,我有錢,我借給你。」
「不,不能再借你的錢了,已經給你添了很大的麻煩了。」
「不麻煩,我真的有錢,你看,我開了好幾家店呢,這點錢對我來說不難,這樣,你給我三天時間,我把錢給你湊齊,行嗎?」
張二狗聽罷噗通跪下哭了起來。
「嗚嗚,謝謝你,下輩子做牛做馬我也得報答你。」
孫志哪受得了這個,趕緊把他扶了起來,並且告訴他,最晚三天之內,他會把這十五萬送到關公廟去。
張二狗感激涕零的說了一大堆話,之後又喝了幾杯才走了。
等送走了他,孫志頭都大了。
剛才那四萬已經把店裏的錢掏空了,剩下的十五萬必須得着財哥了,因為錢都在店裏的賬戶上,也就是都在財哥那裏。
得想法法子說服財哥。
就這樣,他打了輛車,心裏七上八下了去了步行街。
一進門,財哥正捧著一個盒飯吃着呢。
「財哥,怎麼就吃這個,工人呢?都去哪裏了?」
「他們下館子去了。」
「你怎麼不去?」
「我在這看着呀,這麼多東西呢,沒人看着怎麼行,我艹,你這是喝酒了?你小子行啊,老子在這累個半死,你還有閑心喝酒呢,說,跟誰喝的?」
「同,同學,過來找我玩。」
「你這同學也不講究,明知道你開着店呢,大中午的找你喝酒,萬一下午有點急事呢?晚上再喝不行嗎?」
「他,他正好路過,沒想這麼多吧。」
「哼,光看你就知道你的同學也沒什麼好東西,對了,你過來幹什麼?找我有事兒?」
「嗯。」
「什麼事兒?」
孫志很心虛,笑着掏出煙來。
「抽根煙。」
財哥很警惕的把飯盒放下了。
「不抽,先說事兒。」
孫志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髮。
「同學遇上點急事兒,想借點錢。」
財哥一聽愣了。
他沒反應過來。
同學找你借錢,你跑來找我幹什麼?又不是我的同學。
「關老子屁事兒,願意借你就借給他唄。」
「哎呀,我不是沒這麼多嘛,想從店裏拿點。」
「行啊,多少?我轉給你。」
「十...十五萬?」
財哥一聽直接懵了,他懷疑自己聽錯了。
「多少?你再說一遍?」
「十五萬?」
「這麼多,你這同學出什麼事兒了?」
「沒事兒,想做生意,沒本錢。」
財哥聽罷白了孫志一眼,端起盒飯繼續吃。
「滾!」
「財哥,別這麼不近人情嘛,我好歹是個老闆,這點錢都不借,要是傳了出去,同學們還不得笑話我。」
「狗屁老闆啊你,不知道錢都被夏嵐卷跑了嗎?要不是丁坤給了這點錢維持運轉,咱們早他媽破產了,我實話告訴你,就這點錢自己用還不夠呢,還往外借?做夢吧你,一分都沒有。」
「真的這麼緊張?」
「你自己算啊,光是租金就拿出去45萬,裝修呢?買設備呢?後期的人工呢?哪一樣不得花錢?你看清楚了,這是一多千平米的大店啊,不是擺地攤。」
「擠一擠嘛,15萬又不是很多,以你的聰明...」
財哥聽罷板起臉來。
「不借,還有,你要是敢偷着把錢借出去,老子不幹了,回去開我的計程車去,我他媽一天到晚累個半死為了誰?你倒是大方的很!敗家子!」
見財哥真的不給錢,孫志沒轍了。
他知道財哥也是為了自己好,為了大家好。
他不能因為這事兒和財哥糾纏到底。
他想好了,明天一早去找高勇借錢。
高勇肯定能擠出錢來。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嘛。
想到這,他心情又好了不少。
畢竟今晚還有艷遇呢。
一想到璐璐那曼妙的身材,他有點迫不及待了。
他回家洗了個澡,又補了會兒覺,5點30的時候,打車出發了。
到萬和大廈的時候,是5點55分。
等了一會兒,璐璐出來了。
見孫志在門口等著,她很開心。
「你的車呢?停哪裏了?」
「打車來的。」
「你沒車?」
看到璐璐眉頭皺的老高,孫志決定撒個謊。
因為他知道要是說實話,今晚就沒得玩了。
反正對這種物質的女人也不用講什麼情義。
「有啊,平治S350,今年剛買的。」
璐璐一聽挎住了他的胳膊。
「這車很貴吧?」
「不貴,100多萬吧。」
「這麼厲害,下次開車帶我出去玩好不好?」
「好啊,順便在車上玩一玩,後排可寬敞了,比床都舒服。」
「你真壞,這事兒改天再說嘛,你今晚要帶我去哪裏呀?」
孫志早就想好了,去坤沙大酒店。
對付物質的女人,就得去這種富麗堂皇的地方。
「去坤沙大酒店吧,去那不花錢。」
「不可能,那裏的房間可貴了。」
孫志心說你還真是什麼都敢說,看來沒少去那裏開房。
「老闆是我朋友,我有超級貴賓卡,隨便住,不花錢。」
「哇,真的嘛。」
「當然是真的,走吧,先去吃飯,然後讓你嘗嘗志哥的厲害。」
說着孫志捏了她屁股一把,Q彈Q彈的,手感好極了。
「你討厭,這麼多人呢,讓同事看到了多不好,還有,志哥,你能不能先陪我去買點東西呀。」
「買什麼?」
「我想買個LV的包包,我可喜歡了。」
孫志聽了真是肉疼。
他全身上下,連現金帶卡里一共還有不到三萬塊錢了。
買吧,不捨得,不買吧,這女的絕對不會讓自己白玩。
唉,玩女人真的很費錢啊。
走了個莎莎,又來了個璐璐,都是燒錢的祖宗。
「買。」
慶幸的是,這款包並不是很貴,只有8000多塊。
孫志不知道,這是璐璐的套路。
她釣男人已經釣出心得來了。
第一次如果宰的太狠,容易把男人嚇跑,如果宰不出血來,證明這男的壓根沒錢,經過反覆的推敲,她覺得第一次開口要東西,一萬塊左右是個比較合適的價格。
見孫志很痛快的掏了錢,她心裏樂開了花。
以前釣的都是些老頭子,這回總算來了個帥哥。
這樣她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對別人說孫志是他的男朋友。
她一高興,什麼都不顧了,當着售貨員的面就親了孫志一下。
「謝謝你志哥,你真好。」
「你高興就好,那咱們去吃飯?然後?也讓我高興高興呀。」
「討厭,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