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章 大事不妙

511章 大事不妙

拿了底版,到附近找了一家攝影店,談好了價格,剛出門,就被警察給摁住了。

「憑什麼抓我,我幹什麼了?」

「你說幹什麼了?剛才在三生婚紗攝影店打人的是你吧?」

旁邊還站着一個三生婚紗店的女店員。

估計男的都被孫志打怕了,不敢來了。

「就是他在我們店裏打人的。」

孫志明白了,他們報警了。

MD,就一點皮外傷,也值當的報警,果然賤人就是矯情。

「是他們有錯在先。」

「那你也不能動手打人,別廢話了,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回到派出所,孫志壓根沒覺得有多嚴重。

不就是打破了鼻子和嘴角么,往輕里說就是賠點醫藥費,往重里說頂多拘留幾天。

拘留所又不是沒去過,沒啥大不了。

進了審訊室,他決定積極配合,全部坦白。

坦白從寬么。

「姓名」

「孫志」

「性別」

「男。」

「年齡」

....

問了基本信息后,警察讓他陳述一下事發經過。

孫志一五一十的說了。

完全是照實說的,沒有一點誇大的成分,也沒有半點的拉漏。

負責審問的警察似乎很同情孫志的遭遇。

「不瞞你說,你反映的這種情況我們接到過很多起報案了,平均每個月都得有個七八起吧,但是這種額外的收費很難界定,你說他亂收費吧,人家說這是套餐外的,也不強制你支付,你完全可以不買,你說他是正常收費吧,多少又有點坑人的嫌疑,讓人心裏很窩火,總之干這行的都是這個套路,去拍照的新人要是沒個懂行的領着,幾乎沒一個不被宰的,我們也覺得很頭疼,但是實際操作起來根本沒辦法處理。」

「是啊,一開始我就報案了,也給消費者協會打電話了,但是都處理不了,所以我們才打了起來。」

「哎,小兄弟,這也沒別人,我說句不該說的,就算很生氣,也不能動手啊,就算實在忍不住動手了,打兩巴掌解解氣就行了,你也不能把人往死里打啊,現在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值得嗎?你得後悔一輩子。」

孫志有點懵了。

把人往死里打?

嚴重的後果?

後悔一輩子?

這是在說自己的案子么?

「額....警察同志,沒你說的這麼嚴重吧,那幾個人不就是受了點皮外傷嗎?我也受傷了好不好,你看我胳膊上背上全都是淤青。」

「行了,都這會兒了你就不要嘴硬了,一切以事實證據為準,他們店裏的員工是有幾個受了點皮外傷的,但是還有一個顱骨骨折的,這至少也得是輕傷以上了,按相關法律規定,光這一個就夠判刑的了。」

聽了這話孫志腦子裏轟的一聲。

警察說的肯定就是躺在地上的那個人了。

孫志也記得自己揮舞凳子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了他的頭,然後他就躺下了。

當時以為只是把他砸暈了,過一會兒就好,沒想到會砸成顱骨骨折。

這下麻煩大了。

怎麼辦?

狡辯?

估計店裏有監控,回頭再給自己按一個拒不交代的罪名。

承認?

那肯定得坐牢了。

自己要是坐牢了,父母怎麼辦?

妹妹的學費怎麼辦?

夏嵐怎麼辦?

孩子怎麼辦?

跟着自己的那一幫人怎麼辦?

一大堆問題跟炸彈一樣在腦子裏炸開。

幾秒鐘的時間,該如何選擇急的他滿頭大汗。

這警察也是個老江湖了,一眼就看穿了孫志的心思。

「我勸你別想其他的了,想了也沒用,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只有一條路,那就是認罪服法坦白交代,爭取寬大處理。」

這一瞬間,孫志終於領略到了什麼叫絕望。

他正不知道說什麼,旁邊那警察盯着他仔細打量起來。

「哎,等一下,我怎麼看你這麼眼熟啊,你是不是那個...那個,哦,想起來了,你是不是制服雨夜屠夫的那個人?前幾天還上電視了,是不是你?」

孫志終於看到了一絲希望。

「對,對,就是我。」

「失敬失敬,你現在可是咱們J市的英雄啊,我真是打心眼裏佩服你,你可真厲害啊,一腳就把那個混蛋給搞定了。」

「過獎了,兩位大哥,這個咱們回頭再說,能不能別讓我坐牢,我老婆剛懷孕,我要是進去了,誰來照顧她,說句不要臉的話,我總算對社會也有點貢獻吧,能不能網開一面放了我,當然,該賠的錢我一分都不會少的。」

那倆警察對視一眼。

「沒想到你會攤上這種事,我也看出來了,你肯定不是那種目無王法為非作歹的人,但是這件事太嚴重了,我是真想幫你,但真的是愛莫能助啊,要不這樣,我跟領導彙報一下,看看領導是怎麼個意思。」

「我認識你們市局的鐘局長。」

「是嘛,那太好了,有鍾局出面保你肯定沒問題啊,那這樣吧,你給鍾局打個電話,把情況跟他彙報一下,只要他安排好了,我們照辦就是了。」

「好的,謝謝兩位大哥。」

「不用謝,說真的,三生婚紗店的店長我見過,純粹就是個無賴,我鄰居家兒子的婚紗照就是在他那拍的,也讓他多訛了好幾千塊錢,把那孩子給氣的啊,差點沒去給他砸了店...這種人是得好好教育教育了,你這是做了件好事兒,讓他以後也長長記性...」

...

幾分鐘后,孫志撥通了鍾曉雪的電話。

鍾曉雪上來就是一頓挖苦。

「喲,孫大英雄竟然主動給我打電話,真是受寵若驚啊,是不是終於良心發現,想起還欠我一頓大餐了?」

「好說,好說,別說一頓了,十頓都行,但是你得先把我撈出去啊。」

「撈出去?不是吧你,又進拘留所了?」

「沒,還在派出所呢,你要是見死不救的話,這回得直接進監獄了。」

「哎,真是讓你愁死,我這剛在同事面前誇完你,說吧,怎麼回事。」

孫志簡略了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鍾曉雪聽罷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

「如果真是這樣,那這件事很嚴重啊,不好辦。」

「大姐,我都快嚇死了,你就別再嚇唬我了好嗎。」

「沒嚇唬你,顱骨骨折可不是小事,絕對是輕傷以上了,這都夠的上判刑了,我說你下手也太狠了,怎麼敢往人家頭上打呢,要是一下打死了怎麼辦?」

「大姐啊,我肯定不是故意的啊,碰巧砸上的,誰知道他這麼不經砸,你快想辦法救救我吧。」

「孫大英雄,你以為我是神仙什麼事都能搞定?咱們生活的可是法治社會,凡事都要講法的,你現在涉嫌犯罪了,我怎麼幫?退一步說,就算我豁出去了為了你徇私枉法,但法院能聽我的嗎?檢察院能聽我的嗎?不可能的,這裏面涉及的部門太多了,說句掏心窩子的話,我就是搭上自己也撈不出你來。」

孫志剛剛燃起來的希望又破滅了。

「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聽我說,你現在能做的就是趕緊跟受害者聯繫,積極的賠償,爭取得到人家的諒解,然後我再找我爸給你過問一下,爭取大事化小,把處罰降到最低。」

「問題就在這,那人不跟我聯繫啊,去醫院做完傷情鑒定就消失了,財哥去婚紗店問了一圈也沒問出他去了哪裏。」

「有這回事?怪了,一般來說這種案子的受害人都會跟對方取得聯繫索要賠償的,他怎麼會躲起來呢?呀,不好,看來這人根本不想讓你賠錢,就想讓你坐牢。」

「憑什麼,他們也打我了啊。」

「那就是聚眾鬥毆了,性質更嚴重,而且還是你先動手的,更麻煩了。」

孫志想哭的心都有了。

打架的成本果然很高,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

「如果真是這樣,我會坐牢嗎?」

「會。」

「多久?」

「這個我就不清楚了,但是現在正在嚴打,起碼也得一兩年吧。」

「救我啊大姐,我不想坐牢,對了,找周權管用嗎?」

「你這是犯罪,找誰都沒用,唯一的辦法就是給受害人做工作,讓他不追究了。」

「是不是只要做通他的工作我就沒事兒了。」

「想得美,這是刑事案件,訴訟權屬於國家,不屬於被害人,被害人只有在公訴機關非法不起訴的情況下,擁有補充訴訟權。但是你充分賠償被害人是可以影響量刑的,另外,如果被害人向法院求情,也會影響量刑。」

「就是說我肯定得判刑了?就是實刑和緩刑的區別,時間長短的問題?」

「對,所以一定要爭取受害人的諒解,判個緩刑,那樣還自由點。」

孫志心裏那叫一個窩囊。

高高興興的拍婚紗照,愣是把自己拍成了犯罪分子,把自己的人生都給葬送了。

上哪說理去。

簡直比竇娥還冤。

「你好好想想,就沒有任何的例外情況?」

「有,除非被打的那個是逃犯,你為了抓他才動手打人的。」

「大姐,都這會兒了就別開玩笑了好吧,他怎麼可能是逃犯。」

「是你先跟我開玩笑的,行了,你老實待着吧,我幫你找找受害人的下落,還是得求他別咬着不放。」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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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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