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三章 蛛絲馬跡(一更)

第一百八十三章 蛛絲馬跡(一更)

我全家都帶金手指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三章蛛絲馬跡左撇子帶着常喜來到羅家時,朱老二朱興安,正站在羅家大門口仰望牆面,試圖從哪裏下手翻進去。

左撇子急忙上前叫住朱興安。

聽說朱興安是朱老爺子特意派來的,怕羅母匆忙間被人背走,羅家在青柳村連個互相照應的親屬都沒有。

沒親屬,那誰能將羅家的事當成自家的事去辦,萬一再沒人關大門,羅家糧食多,還都是值錢的細米面,朱老爺子很不放心,這才讓朱興安走一趟。

如若沒關好大門,給檢查檢查,看有沒有煤油燈和灶坑火沒熄滅的給熄滅嘍,別將房子燒着,那可麻煩了。

再將雞鴨用籠子裝好,帶到朱家去喂。

左撇子聽完,極為感慨地拍了拍朱興安的肩膀。

說實在的,這些年,他習慣性關起門過自己的小日子。

可能曾經一度失望過吧。

有時候就覺得,有親屬還不如沒有親屬,要那麼多人有啥用啊?

看他挑選滿山做女婿就能看出來。

還有上回在朱家,親眼見到一出接一出的,不是這事兒就是那事兒,就感覺大女婿那面親屬多,特別麻煩。

可今日,村裏那些族親們熱心腸的表現,朱家那面也不停地拿左家和羅家的事當作自己的事去辦,有些他忙不過來想不到的,朱老爺子在給找補,左撇子才好似明白那四個字的含義,啥叫:相輔相成,各有利弊。

「走,你隨我去那鄰居家,她認識我。」

朱興安還小聲和左撇子抱怨呢,說叔,羅家那鄰居,咱都不知曉該評價是好還是壞了。

你說為人壞吧,他剛才找上門想翻進羅家院裏,人家不讓。

說剛出了事兒,你想進院兒?那可不行,我知曉是你是誰啊。

朱興安對羅家鄰居林婆子解釋說,我是羅峻熙的大姐夫的二堂哥。

林婆子:「你說是誰就真是誰啊?我可不認識你。你要是假的,回頭衙役找到我家問,咋就放你進去了?那我家不就多了麻煩。」

可要說林婆子挺有警惕心,對羅家挺負責的吧,當朱興安說:

「那行,我不進去。但能不能麻煩嬸子,讓你家小子翻牆幫忙給看看,屋裏別有火星子啥的,再幫忙將羅家雞鴨帶出來。你不放心我帶走羅家的物什,那就麻煩嬸子你,幫忙替羅家喂餵雞鴨,總是不能讓雞鴨活活餓死吧,那不白瞎了嘛。」

那婆子嘴動了動,臉上有點為難,好半晌沒憋出句痛快話。

就服氣這種人。

不說幫,也不說不幫,就是不吱聲。

就好像,眼下不說出痛快話,是為過後能找到理由怎麼都能解釋得通似的。

是,通常這樣的人,比那快言快語的會少得罪人。

朱興安心想:但是,真別拿誰當傻子。

這節骨眼兒,還能顧慮挺多的。可能是尋思要幫忙餵雞鴨鵝,羅母一時半會兒不回來,要幫忙操心許多天。雞鴨吃的又是不咋好的,過後向羅母討要糧食不好,不要還吃虧。再加上要跳進院,過後衙役萬一要是問話呢,不想出那個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總之,那點兒小心思,你當誰能看不出來吶。

左撇子聽完這些話,心裏立馬對林家印象就不好了。

兩家一起做豆腐買賣,一做就是這麼多年,到關鍵時刻咋這樣嬸兒的呢。

以前他一直以為羅母和林家關係挺好的。

等趕明兒,這些事兒有了一定的結果,他會和玉蘭念叨念叨,讓玉蘭和羅親家母知會一聲,真章時才見人品。往後這樣的人家就別深交了,離遠些。

但是,當見到林家老頭和林婆子時,左撇子面上卻一點兒沒顯露。

還在跳牆前,詢問一番。

昨夜真的沒聽到什麼響動?沒見到那偷盜人的臉嗎?

林家人說沒有,且為了彰顯對羅家平日裏挺照顧有加的,無意間說了這麼段話:

「換做一般人都辦不到,就好像是常乾的,身上要有那一套爬牆的傢伙什。

不常干也是那種腳底下有點兒功夫的。

你想啊,我家狗都沒叫。

我家狗要是聽到動靜叫起來,平日裏,甭管啥時候,俺們家都會出來人看看。知道那對兒孤兒寡母不容易,這些年都習慣了。」

左撇子點下頭:「麻煩了。那行,那我們先翻牆過去看看。」

……

左撇子打開房門,看到入眼的一幕,心就一緊。

灶房裏的血跡格外明顯。

而且能看出來,羅母曾被人拖拽著轉移過地點,那血跡啊,是從灶房一路划著進屋,在大屋屋地中間還有一些凝固的血液。

他身後跟過來的朱興安和常喜,見到這一幕情不自禁一嘆:「唉。」

朱興安心想:真正見到這些血了吧,就覺得銀錢被偷好像沒那麼慘,他們老朱家和左家已經挺幸運了。

仨人進屋后,分別行動。

朱興安去各屋查看迷香。

羅家也被人用過迷香,香灰的味道是一模一樣的。

確定下來是同一伙人乾的,而為啥羅母還受傷了呢?應該是看見那人了。

朱興安本來有點興奮,這說明如若真是附近幾個村裏的人乾的,羅母只要醒了就能說出相貌。

卻在來到灶房時,被常喜澆了一瓢涼水,常喜說:

「灶房這裏沒有香灰,應是羅母恰巧沒中迷香,正在灶房裏,不得不將她打傷。這人很大可能會蒙面。剛才林家不是說了嘛?搞不好身上帶着爬牆的傢伙什,怎麼可能會忘記蒙臉。咱小打小鬧干點兒壞事都會捂臉呢。所以別看羅母和他打過照面,估么沒啥大用。」

常喜蹲在水缸後面,繼續道:「不過,二哥,還是留下點兒痕迹了,你看,這鞋印。」

朱興安急忙上前幾步,看完和常喜差不多同時開口道:「這人長得又瘦又小吧。這要真是賊人的鞋印,他個頭應該不高。」

朱興安又興奮了,個高的、或是像他這種中等個頭的漢子不好找,個矮的可好找,一下子就能縮小範圍。

常喜點頭說:「是啊,我總感覺這就是賊人留下的。這口大水缸後面,你看看,高度能藏人,但水缸後面有個泥地坑,他應該是沒注意到。又由於經常舀水,這坑裏是濕的。整個右腳印全留下了,是完整的,不是那種大腳丫子踩一半留一半。」

為確定到底是不是賊人的。

朱興安和常喜分頭行動。

朱興安爬上炕,炕上一堆被賊人翻亂的衣物,在那一堆亂七八糟里翻出羅婆子的一雙鞋,去對照泥坑裏鞋印的大小。擔心怕是羅婆子自己的鞋印。

但這一對照,還真不是羅婆子的。

羅峻熙和左小麥不在家,和羅家來往的人,更是少得可憐。再說,誰來羅家做客,會站在水缸後面的夾空裏。

而常喜正根據這鞋印的大小,開始挨屋亂竄,甚至一路撅著屁股查到了大門口。

鞋底沾了水、沾了泥,不可能立馬就干,穿鞋走路會留下腳印。即便現在已經距離出事時過了幾個時辰,但想必也會留下點兒痕迹。

還真讓常喜找到了。

常喜說的話,基本還原了案發現場。

他告訴朱興安:「指定是這位又瘦又小的賊人先進來的,林家狗沒叫,是因為他能從大門旁邊最高的外牆爬進來,他瘦小就能躲開竹籤子。然後你看這腳印,他曾躲在大缸後面,將羅嬸兒打傷后,又去開的大門將同夥放了進來。」

至於那人身高具體該到哪裏,朱興安先於常喜篤定道:「我感覺,比我媳婦高不出多少。還挺瘦。」

正在這時,左撇子也終於探查完所有書籍,一本帶字的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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