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殺一殺葉良辰的銳氣?

第286章 殺一殺葉良辰的銳氣?

而就在肖默為下一期比賽籌備新歌的時候。

秦州音樂圈卻發生了一件大事。

葉良辰在《蒙面歌王》上的新歌《競速之王》,被某巨頭遊戲公司看重,豪擲2000萬元買下遊戲版權。

這個消息一出,那些還在議論哪首歌更好的網友們同行們都蒙了。

2000萬是什麼概念?

可以說是近幾年音樂市場的最高價格了,算得上是刷新記錄。

這讓網友們都覺得不可思議,而某些葉良辰的粉絲則因此振奮了起來。

「誰說葉良辰的歌越來越不行的?出來挨打。」

「不是葉良辰的歌越來越不行了,而是識貨的人越來越少了。」

「資本的眼睛是雪亮的,遊戲公司能看重這首歌,足以證明這首歌的商業價值。」

「2000萬元只為求得遊戲版權,知道是什麼意思嗎?就連王牌音樂人都做不到。」

「王牌音樂人的歌曲改編版權,例如各類主題曲之類的,最高價也才1000萬吧?葉良辰直接就翻了一倍。」

「現在還有人敢說葉良辰不行嗎?人家唱功能吊打一群老牌歌手,創作能力堪稱新時代最強……」

葉良辰的粉絲們都如此評論。

原先,因為《競速之王》不敵《最初的夢想》、《愛情的聲音》,導致網上有很多人質疑葉良辰的實力,粉絲們一度感到不滿,但又不好反駁。

而現在,他們終於找到反駁的理由了。

縱觀整個新時代,葉良辰的唱功堪稱頂級,這個沒毛病。

再看葉良辰在創作方面的能力,一首歌單賣遊戲主題曲,就賣出了足足2000萬的天價,別說是新時代了,就說上個時代,四大天王、三大天後以及一眾璀璨的頂級歌手的時代,這種天價也相當罕見啊。

由此,足以說明葉良辰的實力。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商業價值並不能等同於全部。

可問題是,他們在評價葉良辰不如誰誰誰的時候,同樣是參考了商業價值。

區別只在於:一個是靠賣給遊戲公司獲取盈利的,另一個則是靠售賣單曲數字專輯來進行盈利。

其實……

沒什麼差別。

……

按理說,這事兒跟肖默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

他權當新聞去看就好了,稍微感興趣一點即可,沒必要太關注。

可是——

也不知道這些吃瓜群眾是怎麼聊的,莫名其妙的,這事兒就牽扯到了他的身上。

當肖默再次聽到這個消息時,他看到的是這樣的畫面:

【肖默vs葉良辰,到底誰才是秦州音樂圈新時代最優秀的男性歌手?】

【肖默最高的一首歌才賣800萬,不敵葉良辰的2000萬,高下立分!】

【當你因肖默的『天價』歌曲感到震撼時,可曾想到更深不可測的葉良辰?】

【暢銷榜輸了又如何?新歌賣出2000萬直接翻盤,這就是葉良辰!】

【那些還在貶低葉良辰的人都醒醒吧!你們貶低的人,正是音樂圈新時代的主角!】

【肖默將會撼動葉良辰的小天王位置?想太多了。】

「……」

看着這些莫名其妙的自媒體文案,肖默有點無語。

這算什麼?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這點破事兒有什麼好爭的?

什麼秦州音樂圈新時代最優秀的男性歌手……他連開演唱會都沒興趣,會在乎這個?

至於各自的新歌賣了多少錢……

這些自媒體怎麼就不想想,電影主題曲跟遊戲宣傳曲那是一回事兒嗎?

電影主題曲賣出800萬已經是頂了天的天價了好伐?

葉良辰這麼牛批,也沒見他的歌在『電影主題曲』這一領域賣出800萬的天價啊?

至於說遊戲宣傳曲……

這事兒真特么是個玄學。

遊戲宣傳曲這個東西,跟歌曲質量好壞、歌曲的藝術性高低全無任何關係。

關鍵在於什麼?

在於宣傳啊喂!

在於這首歌能給遊戲本身帶來的宣傳力度,可以說,購買這首歌,從開始交易到開始使用,整個過程都在產生營銷宣傳效果。

甚至——

2000萬元購買宣傳曲、葉良辰新歌賣出2000萬、葉良辰vs肖默……這些本身就是遊戲公司放出來的營銷噱頭。

最終,這些噱頭會產生龐大的流量熱度,從而反哺到遊戲本身。

這代表着什麼?

代表着,遊戲公司只需要花兩千多萬,就能讓全網都知道這款遊戲的消息。

代表着,遊戲公司只需要花兩千多萬,就做到了兩億都未必能做到的效果。

這些才是重點好不好?

如果不是葉良辰本身的名氣夠牛嗶,再加上《蒙面歌王》的頂級綜藝效應,再加上《競速之王》現如今的熱度……遊戲公司捨得花這麼多錢去買這首歌才怪。

可以說,《競速之王》能賣出2000萬的天價,完全是天時地利人和在相互促進之下的結果。

這並不能說明《競速之王》這首歌能牛嗶到吊打一切……

當然。

肖默肯定不會吐槽這些。

一來,他沒興趣因為這點破事兒跟葉良辰結仇。

二來,吐槽這些只會讓人覺得他在眼紅嫉妒。

然後,就會引來更多莫名其妙的麻煩,讓人無語得很。

「不用理會。」

肖默說了句,想了想,又補充道:「另外,讓公司那邊注意輿論導向,盡量撇開跟葉良辰的聯繫,也不要讓粉絲們因此激動,真要是鬧的兩家粉絲在線撕扯,那隻會兩敗俱傷,好處全便宜了遊戲公司。」

「行,我知道了。」

沈天嬌點點頭,隨後,瞧見他一臉平靜的樣子,忍不住問道:「他們都這麼說你了,你就不想扳回一局嗎?」

「沒什麼意義。」

肖默搖搖頭:「我混娛樂圈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跟誰鬥氣,別人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去。」

「呃……好吧。」

沈天嬌有些失望。

「你在想什麼呢?」

肖默覺得奇怪。

「我覺得哈……」

沈天嬌眼睛轉了轉,小聲說道:「類似《競速之王》那種歌曲你也會寫嘛,而且你同樣也有《蒙面歌王》這樣的頂級資源,完全可以跟一些遊戲公司合作,殺一殺葉良辰的銳氣。」

「……」

肖默無語。

殺葉良辰的銳氣?

還是別了吧,人家在舞台上被殺的夠慘,好不容易通過這次合作找回了一點自信,要是再殺……他都有點不忍心了。

而且——

《競速之王》的奇迹是這麼好複製的嗎?

之前就說過了,這首歌的成功,得益於天時地利人和,決定這2000萬的因素很多,缺了哪個都不行。

在這樣的情況下,誰要是想複製《競速之王》的成功,可要當心畫虎不成反類犬。

到時候,那可就很尷尬了。

肖默還是蠻在乎名聲的,而且他雖然是沖着賺錢來的,但也不是見錢眼開,沒必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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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明星誰當偶像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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