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

原來,她剛生完老二的時候,見是女兒,連她自己也失望了一下,她老公不比馬志國,好歹馬志國不會動手打何春花,可是張立明不一樣,剛結婚那一年還好,不說千依百順,最起碼也沒跟秀蓮紅過臉,可是生完大丫之後就變了,他不知道從哪裏聽來的話,說要是第一個孩子生的是女兒,找一個人家送出去,那第二個絕對是個男孩,等生了男孩之後,想要孩子,再生就是了,秀蓮自然不同意,兩人爭執下,張立明第一次打手打了秀蓮。

後來,孩子雖然沒被送走,但是,張立明打人的次數明顯增多了,直到秀蓮再次懷孕,他才沒再動手,可是生下女兒之後,就意味着,可能她以前的日子又要開始了,她都想好了,要是不行,老二就送人算了,跟着她也是受罪,她也實在是不想挨打了,誰知道,她公公婆婆進來屋裏,說是給孩子洗一下,放盆里就給淹死了,她被婆婆死死按著,親眼見孩子像小貓一樣嗚咽了兩下就沒氣了,哪怕她說出可以把她送人,她丈夫像是沒聽見她的哭喊聲,站在門外一言不發。臨了,婆婆對她說道也別怪他們,總要有個男娃來立門戶的。

她開始後悔了,也許一開始就該把大丫送走的,說不定還能遇到個好人家,平平安安的長大,老二也不至於會是這個結果。

再後來,她本想把大丫送走,讓娘家人給找個人家,見她那段時間神情恍惚,怕她想不開,她父母就沒同意,只叫她忍着,傳出去給人笑話,她只好趁著在娘家這段時間去村裏的衛生院拿了避孕藥,她不敢再懷孕了,她不敢想,萬一又是女孩,那該怎麼辦?

說到這兒,秀蓮早就泣不成聲了,劉然只問她這樣的日子還要不要過下去,也許,重新開始,生活也不會變的更糟了。

秀蓮本來沒動過離婚的念頭,可是,見劉然一個人還把孩子養大那麼好,她突然就覺得自己以前過的根本不叫人過的日子。

很快,根據秀蓮的口供,張立明父母很快就被抓回來了,除了對秀蓮破口大罵,也不忘連帶着罵了劉然幾句,張立明找到秀蓮,對着她就要一個耳光打去,他要打死這個不知道死活的女人,跟着何春花那個賤人學壞了,自己的父母都敢告。

手在打到秀蓮臉上之前,被一隻纖細的手扼住了手腕,劉然趁他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一腳踢在了他膝蓋上,張立明一下就跪在地上,見是一個女人打了他,臉上更是火辣辣的,起身就往劉然那邊撲去,李強等人見狀趕緊過來把張立明按倒在地。

秀蓮見張立明被劉然打了,只是有點愕然,原來,張立明也不是那麼厲害,要是她也變的強大起來,是不是,以後就不用再怕他了。

接下來,案子就順利多了,也許這就是人性,張立明的父母為了減輕罪名,主動說了幾家丟孩子的情況,幾天時間,公安局的拘留室就關不下了。

李強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這些人會那麼狠心,那些孩子是他們的親人啊,他們怎麼下得了手。

一個月後,縣城的人民法院裏坐滿了人,這是有史以來,同一件案子牽扯出的被告最多的案子,一個坐在被告席上的大嬸,激動的喊道:「你們以為我願意把孩子給丟了嗎?還不是你們逼的,當初我大兒媳婦都懷孕八個月了,你們硬要說不能超生,連交罰款都不行,硬生生把她拖去引產了,八個月大了啊,我那孫子,全身烏黑的被生出來,你們就不殘忍,不覺得喪良心,現在覺得我喪良心了。」

當下幾個被告附和道:「就是,家裏好歹要生個男娃的,你們做這些斷然子孫的事才是喪良心。」

法官也好,警察也好,他們都跟這些人解釋不清楚,在他們眼裏,媳婦也好,孩子也好,只要是自己家的人,他們就有權處置。

當中除了公婆以外,也不乏孩子的親生父母,不管什麼原因,犯了法就是要接受制裁。

因為大野村這邊的事情,同樣的事情別的地方也有,因為涉及廣泛,大多數人被抓,最終,情節惡劣的處以十年有期徒刑,其他人一到三年有期徒刑。

為了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嚴格要求各地衛生院對孕婦和新生兒特別關注,定期回訪,有了前車之鑒,這類事件倒是慢慢的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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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水煮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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